为进一步推动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和社会事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吸纳优秀人才充实到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人员队伍,经研究决定,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面向社会公开招录聘用制工作人员(雇员)39名。现将《简章》公布如下:
一、招录岗位
招录岗位及条件等详见《2022年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录聘用制工作人员(雇员)岗位简介表》(附件1)。
二、招录对象
凡符合本次公开招录的基本条件及招录岗位所需专业技能、身体等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三、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以全日制本科学历报考的,年龄须在28周岁及以下(即1993年9月29日及以后出生);以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报考的,年龄须在30周岁及以下(即1991年9月29日及以后出生)。
5.具有国家教育部承认的全日制学历,“专业”条件按《江苏省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设置。以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报考的人员,本科、研究生阶段须为高校全日制毕业,方符合报名条件。
6.户籍要求:
(1)以全日制本科学历报考的,限昆山户籍,户籍证明以户口本为准,户口必须在2022年9月29日前迁入。
(2)以全国“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学历报考的,本科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要求一致且所读专业须为该校“双一流”建设学科的,户籍不限。
(3)以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报考,须同时取得全日制本科学历及学位证书,且研究生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要求一致的,户籍不限。(以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报考的考生务必自我审核、谨慎报名,确保本科、研究生阶段为高校全日制毕业)
(4)在昆高校学生集体户口或毕业后户籍仍保留在昆高校学生集体户口的外市生源考生不能视作具有昆山户籍。
7.“双一流”建设高校名单依据2022年2月教育部印发的《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附件3)。
8.报考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工作经历按实累积计算,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29日,以社保缴费清单代为证明。自主创业、灵活就业人员,也可视为具有工作经历。自主创业并办理工商注册手续的人员,其工作经历时间自营业执照颁发之日算起。以灵活就业形式初次就业人员,其工作经历时间从登记灵活就业并经审批确认的起始时间算起。在高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9.归国留学人员另需出示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10.《2022年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录聘用制工作人员(雇员)岗位简介表》中对招录岗位基本条件和其他资格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1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普通高校在读的学生;
(3)2022年9月29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的人员,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身份的工作人员;
(4)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人员;
(5)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6)与用人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7)有其他不良情况或行为,不宜从事所招录岗位工作的人员。
四、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录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建议采用电脑登录报名系统报名)。
2.报名系统网址:
昆山人力资源市场考试报名系统(网址:exam.kshr.cn)。
3.报名时间:
2022年9月29日09:00-2022年9月30日15:00
4.资格初审时间:
2022年9月29日09:00-2022年10月1日15:00
(16:30至次日09:00除外)
5.缴费时间及方式:
报名费:100元/人
缴费时间:2022年9月29日09:00-2022年10月1日16:00
缴费方式:缴费采取微信扫码支付方式,请考生提前准备。
6.笔试开考比例及补报规则:
本次招录笔试开考比例为1:3。报名、资格初审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根据实际情况核减招考计划。
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2022年10月8日09:00-16:00,联系昆山人力资源市场考试培训中心进行岗位改报或退费(联系电话:0512-55137246),逾期作放弃处理。
7.报名操作流程注意事项(考生务必仔细阅读):
(1)应聘人员登录系统,通过“招录信息及报名入口”选择本场考试,在简章最下方点击报名按钮进行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及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初审工作时间不超过24小时)
(2)应聘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请务必及时登录报名系统关注初审结果,因未及时修改报名信息、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缴费而导致报名无效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3)应聘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请耐心等待工作人员审核,等待审核过程中无法修改报名信息及岗位。
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不得改报其他岗位,通过初审并完成缴费后,报名方为有效。
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可再次修改报考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逾期未通过资格初审的,视为无效报名。
应聘人员如对初审结果有异议,可在缴费截止时间之前联系昆山人力资源市场考试培训中心(联系电话0512-55137246)。
(4)请应聘人员务必及早报名(因“踩点”报名,导致无充足修改时间而报名无效的后果由考生自负),仔细核对岗位及自身条件,如实、准确填报报名信息,提高报名成功率,尽量一次性通过资格初审。
(5)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应聘人员须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信息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因身份证不一致而造成不能如期参加考试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6)应聘人员务必按照系统要求如实填写、上传相关资料,未按规定填写、上传的,造成审核不通过或其他问题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系统填报部分信息提醒如下:
① 是否存在不得报考情况:应聘人员务必结合自身情况,仔细核对是否存在本简章及岗位表中所规定的不得报考情况,自行审核、如实选择系统选项。
② 户籍地址、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必须以户口本户主首页上地址、派出所公章名称为准。
③ 学历:即应聘人员的报考学历,必须以本人学历(学位)证书为准,如实选择对应选项。
④ 所学专业:即应聘人员的报考学历,报考专业必须以学历(学位)证书上专业名称为准,填写完整,不得使用简称、别称。
⑤ 人员性质:
“应届毕业生”即2022年毕业生,指在2022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社会人士”即2022年以前毕业,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和持各类成人教育毕业证书的人员。
⑥ 荣誉及证书:
1)岗位要求取得大学英语六级考试及以上证书(CET6成绩在425分及以上),考生必须在“荣誉及证书”末尾处注明“本人取得大学英语六级考试及以上证书(CET6成绩在425分及以上)”,否则视为不符合要求。
2)岗位要求“具有副高级或正高级职称”,考生必须在“荣誉及证书”末尾处注明“本人具有副高级或正高级职称”,否则视为不符合要求。
3)岗位要求“具有工程建设类国家执业资格(结构工程师、土木工程师)”,考生必须在“荣誉及证书”末尾处注明“本人具有工程建设类国家执业资格(结构工程师、土木工程师)”,否则视为不符合要求。
4)岗位要求“取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考生必须在“荣誉及证书”末尾处注明“本人取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否则视为不符合要求。
5)岗位要求“中级及以上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考生必须在“荣誉及证书”末尾处注明“本人取得中级及以上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否则视为不符合要求。
6)岗位要求“取得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证书”,考生必须在“荣誉及证书”末尾处注明“本人取得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证书”,否则视为不符合要求。
⑦ 年龄放宽政策:6-5岗位具有副高级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且职称与岗位要求相符的应聘人员,或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应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考生须在“工作经历”栏位明确注明,“具有副高级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且职称与岗位要求相符”或“本人为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否则视为不符合放宽政策。
⑧ 证件照片上传:上传本人正面免冠彩色标准证件照(JPG格式,30KB以下,底色为蓝、白、红均可),照片务必真实、清晰,必须能反映本人面部特征,不得上传艺术照、生活照或压缩、放大、变形等不符合要求的照片。
(7)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完成缴费方视为报名成功,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
(8)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贫困家庭的人员,先在网上完成缴费,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并参加考试后,可凭县(市)、区以上政府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或县(市)、区以上农村扶贫机构出具的特困证明至昆山人力资源市场考试培训中心办理减免考试费用手续。
(9)应聘人员须诚信应聘,不弄虚作假、不违规违纪,须对照招录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在整个招录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者,一经查实,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考试成绩、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笔试
1.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考生按照《笔试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并随身携带纸质档《笔试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
2.准考证打印时间:将视疫情防控情况提前公告,请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及时关注昆山人才网(www.kshr.com.cn),并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考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逾期作放弃处理。
《笔试准考证》下载打印时,请考生务必根据系统要求阅读、确认《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网上告知暨考生承诺书》,上传“苏康码”、“行程码”,确认提交后方可下载打印。
3.笔试采用闭卷考试的方式,不指定辅导用书,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与申论》,笔试分数占招录考试总成绩的50%。
4.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本岗位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资格复审。
5.笔试成绩、岗位排名及是否进入资格复审均通过考试报名系统查询,查询通道开启时间以具体通知为准,请及时关注昆山人才网(www.kshr.com.cn)公告。
初审结果查询、报名修改/改报、报名缴费、准考证下载打印、成绩查询等均可登录考试报名系统,通过“已报名考试”进行操作。
具体流程:登录考试报名系统→已报名考试→进行中考试→根据考试名称进行操作。
六、资格复审
1.进入面试人员必须在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经复审合格后,予以参加面试,若因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2.因放弃或复审不合格造成缺额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依次递补。递补人选须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进行资格复审,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3.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以具体通知为准。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以及其他排名靠前的应聘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或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请所有考生务必及时查看网上公告,提前准备好复审材料。
4.资格复审注意事项:
(1)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须出示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户口本户主页和本人页)、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学位认证报告、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资格证书(件)。
(2)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打印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社保缴费清单代为证明。
(3)留学回国人员还应提供国(境)外学位证书及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本人不能到现场参加资格复审的,可委托家人或亲友代为进行,被委托人另须出示其身份证及委托书。
(5)要求为中共党员的,需提供党组织关系证明(盖章),有效期为14日。
考生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均应出示原件并提供复印件(部分资料需上交原件)。
所有通过资格复审且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将在昆山人才网(www.kshr.com.cn)公示。
七、面试
1.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面试通知单》由进入面试的人员自行登录考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下载打印时间在资格复审后另行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昆山人才网(www.kshr.com.cn)公告,逾期作放弃处理。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入总成绩。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占招录考试总成绩的50%。
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在前,如面试成绩仍相同,则另行安排加试。加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将通过网上公示,详见昆山人才网(www.kshr.com.cn),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八、体检
1.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录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2.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进入体检人员及时关注昆山人才网(www.kshr.com.cn)。
3.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招录岗位条件中对身体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录用,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九、考察
1.对通过考试并且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和资格条件复查,对不符合《简章》规定的基本条件及招录岗位所需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的人员,取消其录用资格。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
2.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以及因自动放弃体检、考察、录用资格出现计划缺额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一次性递补。
递补对象须在接到递补通知(含电话或短信通知)的2日内反馈个人意向,否则视为自动放弃递补资格。
十、录用
1.各招录岗位拟录用人员名单将通过昆山人才网(www.kshr.com.cn)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拟录用人员凭录用通知书办理人事转移或毕业生报到手续,与昆山开发区第一职业介绍中心签订劳动合同,实行人事代理。如与原单位发生劳动(人事)争议事项,均由其本人负责协商解决。录用通知书开出之日起30日内未能报到的视为放弃。
2.人员一经录用,将按国家规定缴纳企业职工各项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十一、纪律和监督
1.考生一经报名即认同本简章所有内容,严格遵守纪律和服从考务安排,主动关注和掌握各环节时间程序,对于简章发布方通过网站公布、电话、短信等任一涉及考试、体检、考察、报到等通知及履行程序要求,如本人不能在规定时间到达现场或履行相关程序要求的,即视作自动放弃资格。
公开招录工作人员的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对单位和个人违反招录规程一经查实的,按国家、省、市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录工作中纪律与监督的有关规定处理。
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监督举报电话:开发区纪工委电话0512-57367650(工作日09:00-17:00)。
十二、重要提醒(考生务必仔细阅读)
1.应试人员请遵守考试有关规定,持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准考证(通知单)纸质档参加考试。若本人身份证遗失的,请及时办理临时身份证,其他证件均无法代替身份证。
2.凡涉及笔试、面试等线下考试环节,考生必须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主动佩戴口罩、出示健康码、行程码及开考前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配合测量体温、扫场所码,查验正常者方可入场。如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或发现非绿码、行程中含有中高风险地区、体温异常、咳嗽、乏力等症状,一律予以劝返,因此造成的无法入场考试等损失或后果由考生自负。
在招录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应聘人员及时关注相关公告,并对疫情防控有关措施和要求给予理解、支持和配合。
十三、本《简章》由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网上报名咨询电话:0512-55137246
用人单位咨询电话:0512-57380919,50197687(工作日09: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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