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林业大学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30人,其中28名不限专业:
报名时间:10月16日09:00-2022年10月25日16:00
笔试时间:另行公布
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能从事一线学生教育与管理工作。
(四)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199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5年以上专职辅导员工作经历的,放宽至35周岁(198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五)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须所在党组织出具的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证明。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且具有相应学位,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高校就读期间担任主要学生干部1年(12个月)及以上。主要学生干部包括:班级(团支部、党支部)班长(书记),院系团委(团总支、党总支)、学生会(研究生会)部长及以上职务,校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部长副职及以上职务。
2.有1年(12个月)及以上高校辅导员工作经历(须有所在单位人事部门证明)。
3.有3年(36个月)及以上企事业单位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经历。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是指在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担任专职书记、副书记,或在纪检和党办、组织(人事)、宣传、统战等党的工作部门中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或在工会、共青团、妇联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以及专职从事思想教育或职业道德建设工作(须有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和单位党组织证明)。
(六)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招聘对象为“应届毕业生”,录用人员需能够按“应届毕业生”身份办理入职和进编审批手续。本次招聘的应届毕业生须于2022年8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2020年和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应届毕业生岗位。
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同期毕业人员,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同期毕业的时间要求与国内应届毕业生一致。
所有招聘岗位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工作经历指正式参加工作经历,不含个人学生时期实习、兼职工作经历。
(七)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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