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汽车工程高等职业技术学校是无锡市教育局下属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现公开招聘教学管理辅助人员1名。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岗位要求
二、招聘程序
(一)报考资格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2.户籍不限;
3.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报考人员与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报考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二)报名
1.即日起至10月28日下午16:30时止(双休日不接受报名)。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无锡市梁溪区人民东路311号崇文大厦二楼公佳招聘业务部),咨询电话:82400171。
3.报名所需材料:身份证、学历证书。上述材料需提供原件(备查)及复印件一份。
(三)资格审核
报名者提供的信息和证件须真实有效。凡属于弄虚作假或者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报考的,如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录用资格,所造成的损失自行承担。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方式。资格审核通过后,笔试、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电话通知。按总成绩从高到低分录取,不满60分不予录用。总成绩如出现同分情况,以面试成绩高者为先。如笔试面试均同分,则进行第二次面试。
(五)体检
根据考核成绩,按招聘岗位数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参加体检人员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或不按规定进行体检者,取消录用资格。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其政治背景、道德品质等。
(七)公示及录用
1.体检及考察合格后,拟录用人员名单在主管局无锡市教育局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符合录用条件的,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不予招录。
2.确定招录的人员,与无锡市公佳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所有限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劳动合同,由无锡汽车工程高等职业技术学校进行管理和考核。被录用对象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学校报道,办理入职手续,逾期不报道者,视为弃权。
(八)疫情防控
1.考生需主动出示苏康码绿码,配合查验14天内行程轨迹,凭二代身份证原件,体温测量低于37.3℃,方可进入考场,全程佩戴口罩。
2.考生隐瞒身体异常情况,或隐瞒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或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将取消考核资格,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工资待遇
1.一经录用,即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按合同约定内容执行相应的工资与福利待遇(实得工资约3000元左右/月,另有加班等补贴,同时均交纳“五险一金”)。
2.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试用期3个月。
3.寒暑假期间如有工作任务需按要求完成,如无工作任务可享受寒暑假,寒暑假期间工资照发。
四、其他
本公告由无锡汽车工程高等职业技术学校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83275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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