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启东出入境边防检查站执勤执法力量建设,根据《江苏省公安边防总队边检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等规定,经研究并报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边检警辅人员5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自愿从事边检警务辅助工作,责任心强,吃苦耐劳;
3、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40周岁及以下(即1982年10月28日至2004年10月27日之间出生);
4、户籍不限;
5、具有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含普通高校、自学考试、成人高校、电大等,国外学历须经教育部认证,军队服役期间取得的军队院校学历,不含党校);
6、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基本技能和身体条件;
7、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招聘条件(详见简章第二条);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育和强制隔离戒毒的;
(3)曾因违反警务辅助人员管理规定被解聘的;
(4)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其他不适合从事边检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及子女、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
二、招聘职位及要求
1.巡查监护岗5名(岗位代码01):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主要从事一线执勤、口岸限定区域及海上巡查监护、应急事件处置、审批办理引导、资料整理归档等工作,男性5名。
三、报名办法
1、报名方式:本人自愿,符合条件者可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22年10月2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3、报名地点:启东出入境边防检查站一楼大厅(启东市牡丹江中路913号,启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西侧)。
4、领取准考证:报名人员通过资格审核后,现场领取准考证。
四、报名时提交材料、资格审核
1、本人近期同底版一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
2、《2022年启东出入境边防检查站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1);
3、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获得境外大学学历和学位的,须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5、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6、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书或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
五、有关注意事项
1、如实填写《2022年启东出入境边防检查站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确保个人信息真实准确。
2、报考人员必须确保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有效。
3、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办培训班。
六、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必须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并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否则作自动放弃处理。证件不齐者,禁止参加笔试。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英语基础、时事政治、法律常识,笔试满分100分,合格线50分,不达合格线者直接淘汰。
(二)面试
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进入体检程序。
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三)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
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七、体检和考察
1、根据考试总成绩,在面试合格分数以上人员中按照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为先,笔试和面试成绩均相同时,另进行面试加试,以面试加试成绩高的为先。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自理。
3、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政审人选,由启东出入境边检站负责对考察人选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以及学历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4、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出现岗位缺额时不再进行递补。
八、公示与聘用
1、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启东人事人才网(www.qdrcsc.com)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统一与启东市劳务技术经济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由启东市劳务技术经济开发有限公司办理劳务派遣手续。拟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2、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的,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自主择业。
3、聘用人员待遇参照启东市公安特辅警工资标准实行。
九、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工作必须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考试纪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0513-83312446。
本次招聘相关信息、成绩公布、相关通知等均将在启东人事人才网(www.qdrcsc.com)上公布,请考生登陆查询,不再另行通知。
本次考试由启东出入境边防检查站负责组织实施,启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指导监督。
十、防疫注意事项
(一)按照最新疫情防控要求,保障广大应聘人员和考试工作人员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报考人员在现场报名、领取准考证、考试、体检等环节期间,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最新要求,落实各项防疫措施。外地返启人员一律按最新的外市来通人员健康管理措施进行管控,请报考人员注意关注最新风险地区的更新并给予理解、支持和配合。
(二)考生凡有隐瞒身体异常情况,或隐瞒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或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一律取消考试资格。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本公告由启东出入境边防检查站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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