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研究决定,平潮镇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综合行政执法辅助人员10名(男性),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有良好的道德品行;组织纪律观念强,遵纪守法;热爱基层工作,吃苦耐劳,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社会实践能力。
2.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2年11月1日后出生)。男性,具有高中(相当学历)及以上。退伍军人、中共党员等可优先考虑。
3.具有正常的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五官端正,身心健康。
4.居住地在平潮镇及周边。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治安、刑事处罚的;
2.有犯罪或违法嫌疑尚未查清的;
3.在党纪政纪处分期间内的;
4.有其他不良行为,不宜从事所聘岗位工作的。
二、招考办法
招聘工作按照“自愿报名、公开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采取体能测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报名者本人携带户口簿、身份证、有效学历证书及相关资格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参加报名。填写《报名登记表》(附件),交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报名时间:2022年10月28日—2022年11月11日,正常工作日上班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报名地点:平潮镇综合行政执法局(安泰路丰园人家A区36幢305室)
联 系 人:高栋良,报名咨询电话:18351412319
(二)资格审查
综合行政执法局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达到2:1开考,如达不到开考比例,则按相应比例进行核减,具体招聘人数由平潮镇党委集体研究决定。
(三)体能测试
报名时,如实报告身体状况。参加体能测试人员,须身体健康,符合体能测试标准,无不适宜参加激烈运动的疾病。体能测试项目为1000米跑、立定跳远。
(四)面试
体能测试成绩合格的进入面试,面试总分为100分。综合成绩按照体能测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计算。
体能测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综合成绩相同时,取面试成绩高者)。考察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相关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
如发现报考人员有违法违纪、违反国家政策、违背社会公德等情况的不予录用,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酌情递补。
(六)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根据综合成绩依次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替补。
三、聘用和待遇
1.聘用公示:拟录用人员在政府网站公示5天无异议后,签订试用期劳动合同。综合行政执法辅助人员一律采用劳务派遣的方式,被聘用者与劳务派遣机构依法签订劳动合同。
2.拟聘用的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由本人自行按有关规定办理好相关解聘手续。
3.待遇:试用期为二个月,工资2500元/月,试用期满考评合格的享受综合行政执法辅助人员待遇(月薪2600元,外勤特岗津贴600元/月,月度绩效考核最高为1800元)。试用期满考评不合格的由劳务公司解除劳动合同。
四、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必须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考纪律,严格执行程序,严禁弄虚作假。招考过程接受平潮镇纪委和社会监督,监督举报电话:80607012。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平潮镇公开招聘综合行政执法辅助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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