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南通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名购买服务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吃苦耐劳,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热爱医保事业;
2.体貌端正、身心健康;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涉及国家和省的政策规定不得应聘到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6名医保经办业务人员,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为中文文秘类、法律类、财务财会类、统计类、审计类、计算机类、医学类、药学类。
二、招聘程序和方法
招聘公告在南通人才网(http://www.ntjob.cn/)进行发布,公告后将通过报名、资格审查、适岗评价、面试、体检、公示与录用步骤完成。
(一)报名
1.报名方法:本人到现场报名。如委托他人代为报名的,受委托人除提供委托人的报名材料外,还需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22年11月9—11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30)
报名地点:南通再就业工程开发有限公司(南通市人才服务大厦一楼,盘香路2号创源科技园9号楼)
3.报名方式及注意事项:
应聘人员须如实填写附件1《公开招聘购买服务岗位人员报名登记表》,携带本人近期免冠二寸彩色照片1张(贴在报名登记表右上方);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及学历认证:登陆学信网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 https://www.chsi.com.cn/)下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关工作经历及证明材料;本人获得的从业资格证书、相关职称、荣誉表彰、发表的文章等业绩证明资料。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二)资格初审
根据公告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凡不符合条件和要求、个人填报信息失真、弄虚作假或应聘材料不齐全的,不得参加面试,责任自负。
(三)适岗评价
适岗评价主要从学习和工作经历、工作成果、表彰奖惩等方面考察报名人员的能力和岗位相适度。
(四)面试
按适岗评价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不超过1:3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和面试人选。
资格复审、面试时,须提供报名资料原件,资格复审、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按适岗评价、面试成绩各占50%的分值折算总分(适岗评价得分、面试得分均不得低于60分),保留两位小数,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主动放弃资格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一次性依次替补。
三、公示与录用
1.对确定的拟录取人员,名单在南通人才网公示5个工作日(http://www.ntjob.cn/)。公示无异议的,由南通再就业工程开发有限公司与拟录取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2个月),合同期为2年。应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办结录用手续。
2.应聘人员一经录用,工资待遇按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工作人员工资规定执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3.被录用人员与原单位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
4.本次招聘不向应聘人员收取任何费用。
四、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招聘程序,严肃考风考纪,招聘工作全过程接受派驻市卫健委纪检监察组、南通市医疗保障局机关纪委监督和社会监督。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聘用资格。
本公告由南通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负责解释,咨询电话:59001002。
监督举报电话:59001002、59001701。
五、疫情防控要求
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应聘人员对我省、我市疫情防控有关措施和要求给予理解、支持和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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