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公告》规定,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并按各岗位招聘人数1:3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资格复审包括线上资格预审和现场资格复审。现有20名考生(名单见附件1)进入线上资格预审环节,现将有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线上资格预审
(一)进入线上资格预审环节的考生请于11月8日上午10:00前将本人应聘资格佐证材料电子版(按照材料顺序合并为一个PDF文件,文件名为“应聘专职辅导员+报考岗位编号+姓名”)发送至指定邮箱431369215@qq.com。逾期未收到有效佐证材料的视为放弃资格。具体材料有:
1.本人身份证(正反面)。
2.学历、学位证书: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人员另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证明;应届毕业生(国内)另须提交就业推荐表和未签订的就业协议书。
3.学生干部经历:班级、院(系)级主要学生干部经历须由院(系)级党组织出具证明,校级主要学生干部经历须由学校团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学生工作处(部)出具证明,证明中须明确任职职务和任职起止年月(仅需提供一个且符合条件的)。
4.工作经历证明:高校专职辅导员工作经历证明由高校校级人事部门出具,企事业单位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经历证明由所在单位党委或党总支出具,证明中须明确任职职务和任职起止年月(工作经历不含个人学生时期实习、兼职工作经历)。
5.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证明:由应聘人员所在学院或者所在单位党组织出具证明。
6.招聘岗位条件中要求的或资格预审时要求的其它证明材料。
(二)在线上资格预审时,考生提供的佐证材料不全或无效或弄虚作假等不符合招聘条件要求的,取消其考核资格,并根据岗位笔试成绩排名一次性递补人员参加线上资格预审。线上资格预审通过者方可参加现场资格复审。
(三)通过线上资格预审的考生名单将在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网站首页“通知公告”栏(http://www.ypi.edu.cn/)公布。
二、现场资格复审
现场资格复审将在面试前一天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后续公告为准。应聘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否则视为放弃资格。
三、心理测试和面试
心理测试和面试在同一天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后续发布的公告为准。应聘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心理测试和面试,否则视为放弃资格。
四、疫情防控要求(告知书)
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安全顺利进行,现将备考及面试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措施和要求告知如下,请所有入围考生知悉、理解、配合和支持。
一、考生应至少在面试前7天申领“苏康码”,并每日进行健康申报更新直至面试当天。考生应持续关注本人“苏康码”状况,如出现非绿码且符合转码条件的,应最迟于面试前一天转为绿码(可拨打笔试所在地“区号+12345”申请转码)方可参加面试,逾期未转为绿码的责任自负。外来考生(指7天内自省外和省内跨设区市前来或返回扬州市的考生,下同)应至少于考前7天起持续了解扬州市最新防疫要求,并严格按当地规定落实信息报备、抵达后健康监测、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以下简称“核酸检测”)等要求,以免影响正常参加面试。
考生应按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和健康管理,备考期间不前往国(境)外或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区以及社会面本土疫情所在县(市、区、旗,下同),主动减少外出、不必要的聚集和人员接触。出行时注意保持社交距离,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应全程规范佩戴口罩并做好卫生防护。如出现发热、干咳等异常症状应及时就医,以免影响正常参加面试。
二、面试当天入场时,考生应出示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准考证,“苏康码”绿码和行程卡,提供本人面试开考前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具有相关资质检测机构出具的纸质报告、电子报告或“苏康码”、检测机构APP显示均可,考点所在地要求“落地检”的应为当地机构出具,下同),现场测量体温<37.3℃且无干咳等可疑症状,可入场参加面试。
考生应服从面试现场防疫管理,并自备医用外科口罩或无呼吸阀N95口罩,除身份核验环节外应全程规范佩戴,做好个人防护。根据疫情防控管理相关要求,考生不能提前进入考点熟悉情况,请提前了解考点入口位置和前往线路,面试当天提前到达考点,自觉配合完成检测验证流程后从规定通道入场。逾期到场失去参加面试资格或耽误面试时间的,责任自负。
有以下特殊情形之一的考生,必须主动报告相关情况,提前准备相关证明,服从相关安排,否则不能入场参加面试:
1.近期有国(境)外、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区或社会面本土疫情所在县旅居史的考生,以及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轨迹交叉的考生,自入境或离开中高风险区、社会面本土疫情所在县或脱离轨迹交叉之日起算,已满规定隔离期及居家观察期(按属地疫情防控要求,下同)的,面试当天除须本人“苏康码”绿码、行程卡、现场测量体温<37.3℃且无干咳等可疑症状,并能提供本人面试开考前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外,还须提供隔离期满证明及居家观察期中和期满日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2.外来考生面试当天除须出示本人“苏康码”绿码、行程卡,现场测量体温<37.3℃且无干咳等可疑症状,并能提供面试开考前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外,还应按扬州市对于外来人员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信息报备、抵达后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等防控措施,提供相关证明。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且应主动报告并配合相应疫情防控安排:
1.不能现场出示本人当日“苏康码”绿码、行程卡或面试开考前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
2.有发烧(体温≥37.3℃)、干咳等可疑症状的;
3.仍在隔离期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未完全按扬州市疫情防控要求落实抵达后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防控措施的,以及其他因疫情相关原因被旅居地或面试地点所在地管控不能到场的;
4.近期有国(境)外、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区或社会面本土疫情所在县旅居史的考生,自入境或离开中高风险区、社会面本土疫情所在县之日起算,未满规定隔离期及居家观察期的;或虽已满规定隔离期及居家观察期,但不能全部提供隔离期满证明及居家观察期中和期满日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
四、面试过程中,考生出现发热、干咳等可疑症状,应主动向考务工作人员报告,经复测复查确有症状的,应配合转移到隔离考场参加面试,面试结束后应服从疫情防控有关安排。考生因此耽误的面试时间不予弥补。
五、考生应仔细阅读面试相关规定、防疫要求,面试当天考生须携带手写签名的《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面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见附件2)。考生应诚信申报相关信息,如有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或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排查、隔离、送诊等情形的,将被取消面试资格;情节恶劣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在被取消面试资格的同时记入诚信档案;构成违法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请考生持续关注新冠肺炎疫情动态和扬州市疫情防控最新要求,考前如有新的调整和新的要求,将另行告知。
特此公告
点击查看>>>
2022年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入围线上资格预审人员名单
岗位代码 |
姓名 |
备注 |
1 |
王九杰 |
|
1 |
姚吴仪 |
|
1 |
郭金红 |
|
1 |
顾娟慧 |
|
1 |
徐雪羚 |
|
1 |
王芳 |
|
2 |
沈铖 |
|
2 |
李晓薇 |
|
2 |
赵毅敏 |
|
2 |
于选颖 |
|
2 |
郑佳佳 |
|
2 |
韦璇 |
|
3 |
许莹 |
|
3 |
赵悦 |
|
3 |
韦云 |
|
3 |
杨阳 |
准考证尾号0725 |
3 |
杨文榕 |
|
3 |
周娟娟 |
|
3 |
余红志 |
|
3 |
王薛元 |
|
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面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
本人已认真阅读《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面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知悉告知事项、证明义务和防疫要求。在此郑重承诺:本人填报、提交和现场出示的所有信息(证明)均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符合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并愿意遵守考试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配合考试现场疫情防控有关工作安排。如有违反或有不实承诺,自愿承担相应责任、接受相应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