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通州湾示范区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第一办事处财务工作人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录用原则组织实施。
二、招聘人数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办事处财务工作人员1名。招聘岗位及招聘条件详见附件1。
三、报考条件
1、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3月15日至2004年3月15日期间出生),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和沟通协调能力;遵纪守法,身体健康,吃苦耐劳,有志于从事基层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熟悉电脑操作,能够运用常用办公软件。
4、本人或配偶或父母(含配偶的父母)具有通州湾户籍或在通州湾有固定住所的优秀青年,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5、中国共产党员、退伍军人、获得县级及以上荣誉的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2、曾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解除劳动合同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在党纪政纪处分期间的;
5、有其他不良行为,不宜从事社区服务岗位工作的。
三余镇村(社区)现有工作人员不在此次招聘范围之内。
四、报考程序
1、网络报名
符合上述条件并自愿报名的人员将报名材料以电子邮件的形式(邮件名:岗位代码+姓名)发送到电子邮箱:2722236241@qq.com。报名时间截止到2022年11月18日17:00。
报名材料(电子版及有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
(1)《报名登记表》,本人承诺处需签名;
(2)身份证、各阶段学历学位、职称、各类荣誉证书、可佐证党员身份的相关证明等;
(3)示范区组织人事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进入下一环节。如有情况不实,取消聘用资格,造成不良后果的由本人承担。
2、适岗评价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超过招聘岗位计划数5倍的,可先组织适岗评价,根据资格审查和适岗评价结果,按照1:3的开考比例,确定参加考试人员名单。
3、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按笔试占总成绩40%、面试占总成绩60%的权重计算总得分。所有成绩均采取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
(1)笔试:总分100分,闭卷。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不指定大纲和教材。
(2)面试:总分100分,结构化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主要考查了解应试者的综合分析、科学判断、组织协调、语言表达等方面的能力。
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体检和考察
按岗位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时,取面试成绩高者),由示范区组织人事局组织体检及考察。
5、拟聘用人员公示
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通州湾示范区门户网站(tzw.nantong.gov.cn)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聘用办法予以聘用。
五、聘用及待遇
1、新聘用的人员,为通州湾示范区第一办事处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过渡期暂时可安排在通州湾示范区财金局借用。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应聘人员因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录用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由此形成的岗位空缺,根据笔试和面试得分折算的总成绩,再按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试用期满经考察合格,确定正式聘用,聘用人员工资按相关规定执行。
3、未尽事宜可与示范区组织人事局联系,电话:0513--82577981、81680215。
六、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德才兼备、择优聘用的原则,严肃相关纪律,严禁营私舞弊、弄虚作假,如有反映一经查实,将取消相关人员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本《公告》由示范区组织人事局负责解释。监督电话:0513--81680036(示范区监察审计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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