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泗洪县第二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录工作安排,体检工作定于2022年11月30日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时间安排
请入围体检考生(泗洪县人民政府网站10月24日发布的综合成绩公示中带“T”的考生)于30日上午7:30前至泗洪县人社局三楼会议室集中,统一从北门进入。
对由于新冠肺炎疫情等原因导致考生无法如期参加体检的,考生应当向泗洪县人社局提交书面说明及相关佐证材料(联系电话:0527-80829608)。对无特殊情况并未经泗洪县人社局同意,不按时参加体检,或者确认参加体检,但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集中地点的考生,视同主动放弃。
二、有关注意事项
1、体检当日需携带:身份证、面试通知书、签字笔、体检单(见附件1,体检编号不填),体检单需要填写完整并粘贴照片。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自理,300元/人(现金)。
2、所有体检人员不得携带任何通讯工具,如有携带请关闭后上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体检过程中如发现使用通讯工具者,立即取消体检资格。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违者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3、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4、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务人员,可延期进行X光检查。
5、体检过程中不得向医务人员询问本人的体检情况,要无条件服从工作人员及医务人员的管理与安排,要按规定次序接受所有项目检查,勿漏检。如发现违反规定向医务人员询问本人体检情况或提出其它方面违规要求的,一律取消体检资格。
6、体检人员必须在规定的场所休息和候检,任何人不得随意走动,更不得擅自离开医院,否则立即取消体检资格。?
7、体检中,体检人员的血压、视力、身高、体重等项目如确定为不合格,本人有疑义的,可以当场提出复检要求,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结束后体检人员不得再提出复检要求。
8、自备医用口罩,除确认身份、检查等必须摘除口罩的情况下,其他时间须全程佩戴口罩。
三、疫情防控要求
1、7天内有国内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有与新冠肺炎患者和无症状感染者接触史、同时空暴露史等涉疫情况的考生不得参加体检。对于国内有高风险地区的低风险地区考生建议提前到洪进行7天跟踪健康监测并实施7天5检,对外省无疫情地区来洪返洪考生在抵达我县的首站进行一次核酸“落地检”后,还需落实“3天3检”(抵洪后3天内每天完成1次核酸检测,每次时间间隔超过24小时),其他县外人员在抵洪后12小时内完成一次“落地检”。完成上述健康监测及相应核酸检测频次均无异常情况方可参加体检。外地考生抵洪后,须立即向所在社区或宾馆报备,隔离期间不得参加或组织集体活动,不得进入市内密闭场所,不得参加聚集性活动,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考生应在体检前14天申领“苏康码”,并每日进行健康申报更新直至体检当天。考生应持续关注本人“苏康码”状况,如出现非绿码且符合转码条件的,应最迟于体检前一天转为绿码(可拨打“0527+12345”申请转码)方可参加体检,逾期未转为绿码的责任自负。外来考生(指14天内自省外和省内跨设区市前来或返回泗洪县的考生,下同)应至少于体检前14天起持续了解泗洪县最新防疫要求,并严格按规定落实信息报备、抵达后健康监测、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等要求。
考生应按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和健康管理,避免前往国(境)外、国内疫情高风险地区和其他存在社会面本土疫情地区(省、自治区的县级区域或直辖市的区、县,下同),尽量不参加聚集性活动,不到人群密集场所。出行时注意保持社交距离,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应全程规范佩戴口罩并做好卫生防护。如出现发热、干咳等异常症状应及时就医,以免影响正常参加体检。
2、体检当天入场时,考生应提前准备好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面试通知书,出示“苏康码”、“行程码”、48小时内在泗洪本地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以“苏康码”上查询为准)。“苏康码”为绿码、行程码为绿码、现场测量体温<37.3℃且无干咳等可疑症状,并能提供本人48小时内在泗洪本地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考生,可入场参加体检。考生应服从现场防疫管理,并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无呼吸阀N95口罩,除身份核验等环节外应全程规范佩戴,做好个人防护。若体检过程中出现发热、咳嗽、疑似确诊、疑似密接等异常情况,体检组织部门第一时间上报县级疫情防疫部门,按规定处置相关情况。
3、有以下特殊情形之一的考生,必须主动报告相关情况,提前准备相关证明,服从相关安排,否则不能入场参加体检:
(1).体检前10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7天内有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旗、街镇等)、 静默管理地区、重点关注区域等旅居史的考生,以及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轨迹交叉的考生,自入境、离开高风险地区、静默管理地区、重点关注区域、脱离轨迹交叉之日起算已满规定隔离期及居家观察期(按属地疫情防控要求,下同)的,体检当天除须本人“苏康码”为绿码、行程码为绿码、现场测量体温<37.3℃且无干咳等可疑症状,并能提供本人体检前48小时内在泗洪本地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外,还须提供隔离期满证明及居家观察期中和期满日5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2).外来考生体检当天除须本人“苏康码”为绿码、行程码为绿码、现场测量体温<37.3℃且无干咳等可疑症状,并能提供体检前48小时内在泗洪本地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外,还应按外来人员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信息报备、抵达后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等防控措施,提供相关证明。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不得参加体检,请主动联系泗洪县人社局(0527-80829608)报告并配合相应疫情防控安排:
(1).不能现场出示本人当日“苏康码”绿码、行程码绿码或体检前48小时内在泗洪本地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
(2).仍在隔离期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被判定为密接、次密接等风险排查对象,处于闭环管理、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居家健康监测等管控措施,未完全按泗洪县疫情防控要求落实抵达后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防控措施的外来考生,以及其他因疫情相关原因被旅居地、泗洪县管控不能到场的;
(3).体检前10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7天内有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旗、街镇等)、 静默管理地区、重点关注区域等旅居史的考生,自入境、离开高低风险区、 静默管理地区、重点关注区域之日起算未满规定隔离期及居家观察期的;或虽已满规定隔离期及居家观察期,但不能全部提供隔离期满证明及居家观察期中和期满日5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
考生应持续关注新冠肺炎疫情动态和泗洪县疫情防控最新要求,根据规定做好个人防护及体检准备。
外地来洪返洪疫情防控政策咨询电话:0527-88352977
体检现场疫情防控核查政策咨询电话:0527-80829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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