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根据梁溪区编外用工管理办法要求,经梁溪区委编办核准,无锡市梁溪区司法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用工人员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基本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身心健康,精神饱满,有奉献精神,热爱基层工作,事业心和责任感强;有较强的组织协调、人际沟通、文字写作和口头表达能力,熟练掌握电脑办公技巧;能胜任司法行政工作,服从统一分配工作岗位。
2、户籍:具有本市户籍(不含江阴、宜兴)。
3、学历: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4、年龄:年满25周岁以上,男不超过55周岁,女不超过45周岁。
5、优先条件:法律专业毕业人员或具有政法部门工作经历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6、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少年管教的;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3)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4)参加非法组织的;
(5)其他不适合在司法行政工作的情形。
二、报名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23年2月1日至2023年2月7日,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报名方法:网上报名,需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相关资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本人近期免冠二寸电子照片。咨询电话:0510-83158629。电子邮箱:2423880899@qq.com
3、资格审查:由劳务派遣公司和用工单位负责。报名人员需按岗位要求提供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的报考申请材料。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二)考试考核
本次公开招聘实行笔试和面试。笔试100分(分理论考核50分和计算机操作50分),面试100分,满分200分,120分为合格线。考核结束后,合格者按成绩从高到低,根据岗位招聘需求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若第十名出现成绩相同的情况,启用相关备用题,并按加试成绩确定排名。
笔试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和考察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由用工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考察主要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情况。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综合成绩下一名次的可以递补参加体检及考察。
四、公示及录用
1、公示:根据考试、体检和考核情况,对拟招聘人选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天。
2、录用:报名者一旦被录取,须按规定时间报到,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因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录用手续的,取消录用资格。工作期间不服从工作安排,或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
五、录用人员待遇
拟聘用的社会工作者实行劳务派遣制,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定岗,不合格者予以解聘。工资及福利待遇税前年收入6.5万。社会工作者续签、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按照《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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