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2年12月28日《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经过报名和资格初审,现已确定我院2023年公开招聘岗位表二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现将有关资格复审工作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的方式
1.本次资格复审采用线上方式进行。
2.所有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于2023年2月28日17:00前将所需材料发送到邮箱efyrsk@126.com,并点击链接https://f.wps.cn/w/zIjKDCOR/填写《南医大二附院2023年公开招聘岗位表二资格复审确认表》。
3.逾期未发送资格复审相关材料或未填写《南医大二附院2023年公开招聘岗位表二资格复审确认表》者,视为放弃资格复审。
4.医院将对考生提交材料进行严格审核,材料审核未通过或放弃资格复审者,将不能参加后续实践能力考核。
二、所需材料及要求
1.承诺书(PDF1)
(1)下载并打印《南京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诚信承诺书》(见附件1),考生要认真阅读承诺书的内容,确保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同意承诺书的内容后签名。
(2)请将签名好的《南京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资格复审诚信承诺书》扫描成PDF格式,文件命名为:“岗位代码+岗位名称+姓名承诺书”。
2.岗位相关材料(PDF2)
(1)简历(一页为限,包含个人基本信息、工作技能、科研能力及特长爱好等);
(2)2023年毕业生(含2021年和2022年毕业未就业学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原件、成绩单原件;(2021年和2022年毕业未就业的毕业生,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学历证书和相应学位证书原件);
(3)身份证原件;
(4)各学历阶段学历证书和相应学位证书原件(从高到低排列);
(5)岗位表中需要的英语及计算机等级证书原件;
(6)执业资格、职称证明原件。
(7)公告岗位表中其他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材料:
a)岗位表中相关工作经历必须提供相应合同和社保缴纳证明等材料原件,单位开具的证明不具证明效力。
b)岗位表中有专业方向要求的,请携带专业方向证明材料原件(由学校研究生院或教务处开具);若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学校成绩单中有标明专业方向的,无需再开具专业方向证明材料。
c)岗位表中有论文、课题等要求的,须提供论文、课题等相关证明材料,并填写附件2。
d)岗位表中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8) 所有上述材料请按顺序扫描成一个PDF格式文件,命名为“岗位代码+岗位名称+姓名岗位材料”。
三、其他说明
1.材料不全视为自动放弃。若资格审核时考生提供的信息与报名信息不一致或不符合卫生行业资格准入的,取消考核及应聘资格。
2.资格复审通过者将参加实践能力考核,考核时间待定。考核时间一经确定,将在江苏卫生人才网上公告,敬请关注。
3.《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要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3年毕业生。
(2)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人员。
(4)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四、资格复审名单
资格复审名单详见附件3。
五、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人事处;联系电话:025-585099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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