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南通市质量技术和标准化中心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身体健康。
(二)1988年3月至2005年3月出生。
(三)具备拟招录岗位所需相关资格条件(详见《南通市质量技术和标准化中心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岗位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育和强制隔离戒毒的;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辞退或解聘的人员;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不适合从事招录岗位工作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岗位
三、报名注:专业参照附件1《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一)报名时间
2023年3月15日下午14:00-17:00,其他时间不予受理。
(二)报名方式
釆取现场报名方式提交报名材料,报名人员可委托他人参加现场报名。报名时须携带所有复印资料的书面原件以供核对;委托他人提交的,需同时出具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应聘者签名的授权委托书。未按规定时间提交资格审核材料的,视作自动放弃报考。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2);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
3.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学信网、学位网等学历学位证明;
4.资格证书(技能证书)、获奖证书等复印件;
5.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国家教育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6.岗位需要的其他相关材料、报名登记表中其他信息的佐证材料。
(三)报名地点
南通市崇川区濠东路15号,南通市质量技术和标准化中心北侧二楼第一间办公室,联系人:张恬恬,0513-85128019。
(四)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情况现场反馈,通过初审人员的报名资料(不含原件)由招聘单位留存,不予退还。
四、岗位评分
本次招聘采用面试及适岗评价相结合的方式。
(一)适岗评价
根据招聘条件,结合应聘人员资格初审时提供的报名材料,由招聘单位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按照适岗评价细则进行打分。根据适岗评价得分,按照不超过1:3的比例(适岗评价得分不得低于60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末位同分的一起进入。招聘单位将以电话形式通知进入面试人员,请考生保持手机畅通,当日如有应聘人员声明放弃的,按适岗评价得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二)面试
面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以电话通知为准,进入面试人员凭本人二代身份证参加面试。面试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
(三)总成绩
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按适岗评价占30%,面试成绩占70%计算总成绩。面试结束后,现场告知参加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面试结束当天以电话形式告知排名。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进入政审。
五、体检
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参照机关事业单位录用人员要求执行。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的,在面试合格者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六、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政审,出现政审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的,在面试合格者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
被录用人员与原单位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对确定的拟录取人员,名单在南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南通再就业工程开发有限公司与拟录取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为2年(试用期2个月)。被录用人员必须在收到录用通知后的半个月内办理相关入职手续,否则取消录用资格。如出现放弃或取消录用资格,在面试合格者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一次性递补。
八、相关待遇
应聘录用人员年度薪酬待遇,按市有关部门核定的当年度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相关标准执行。
九、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招聘程序,严肃考风考纪,招聘工作全过程接受社会的监督。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报考人员的聘用资格。
纪律监督:0513-85128085
十、其他事项
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招聘过程中,发现应聘者有材料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招聘单位有权即刻取消应聘者的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相关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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