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工业园区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中国(江苏)自贸试验区苏州片区,1994年2月经国务院批准设立,是中国和新加坡两国政府间的旗舰合作项目,被誉为“中国改革开放的重要窗口”和“国际合作的成功范例”,是现代苏州城市新中心。经过多年发展,苏州工业园区成为全国开放程度最高、发展质效最好、创新活力最强、营商环境最优的区域之一,在商务部公布的国家级经开区综合考评中连续七年位列第一,成功跻身科技部建设世界一流高科技园区行列。
苏州工业园区始终坚持科教兴区、人才强区战略,把教育放在优先发展地位,大力推进教育现代化、均衡化、国际化和特色化建设,构建了公平、优质、便捷、多样的高质量教育体系和发展模式,创造了沿海发达地区区域教育现代化的成功样板,成为国家教育改革创新的排头兵。
为进一步推进区域教育高质量发展,苏州工业园区教育局计划于2023年3月19日(周日),组织区内部分直属公办学校在北京师范大学举办校园招聘会,面向2023届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性质及需求
苏州工业园区教育系统以企业化管理和事业编两类人员性质招录教师。近年来,园区教育系统积极顺应人事制度改革,以企业化管理身份招录教师,采用合同聘任、岗位管理、提供有竞争力的薪酬待遇,统一参加园区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公积金)乙类综合保障计划。企业化管理教师与事业编教师同工同酬、同一专业发展、同一晋升渠道、同一岗位要求、同一事业待遇。
招聘学科:高中、初中、小学各学科教师若干名(具体学科以当天宣讲为准)。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北京师范大学2023届应届毕业生,所学专业与报考学科一致或相近,其中本科应届生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历(学位)证书;研究生应届生其本科学历(学位)须为全日制,如本科专业与研究生专业不一致的,须按本科专业报考对应学科。应聘小学、初中教师岗位的应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应聘高中教师岗位的应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生可以应聘)。2023年8月31日前须取得符合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和学历学位证书,其中全日制硕士及以上研究生学历、一流大学建设高校优秀本科应届毕业生,暂无相应教师资格的人员可先应聘教师岗位,并以协议承诺入职后3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
三、奖励政策
依据《苏州工业园区教育人才支持计划实施细则》(苏园办〔2023〕2号),对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及教育部直属六所师范大学的优秀博士、硕士、本科应届毕业生(如有硕士、本科段学历经历,须为原“211”及以上院校),应聘加入园区教育系统的,可直接认定为菁英人才。菁英人才在见习期考核合格后,按博士8万元、硕士6万元、本科4万元的标准给予安家补贴,分两年拨付。
四、招聘流程
本次招聘的主要流程包括:网上报名、集中宣讲、材料审核、综合能力素质评价、业务考核、择优选岗、办理拟录手续。
1.点击链接进行网上预报名:https://www.wjx.cn/vm/t5XFgKJ.aspx#
预报名截止时间3月17日17:00。
2.集中宣讲:2023年3月19日(周日)上午8:30北京师范大学教二楼201教室,介绍苏州工业园区教育情况和招聘需求。
3.材料审核:请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正反)打印应聘人员登记表一式两份(见附件,签名请手写)、毕业生推荐表原件和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于2023年3月19日(周日)上午10:00前,到北京西苑饭店(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1号)内验证材料。
4.考核流程:综合能力素质评价、业务考核。
5.选岗录用:择优选岗、办理拟录用手续。
五、其他
1.本公告同时在北京师范大学就业信息网公布。
2.有下列情形应聘者,取消聘用资格:
(1)参加学校岗前实习,未通过实习考核的应聘者;
(2)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者以及不能正常完成教学工作者;
(3)未能按时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者;
(4)因个人原因在毕业后半年内未完成毕业生接收有关手续者;
(5)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提供不真实、不完整资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者;
(6)体检不合格者;
(7)放弃聘用资格者;
(8)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章规定不得聘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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