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用航空上海航空器适航审定中心成立于2007年3月,为中国民用航空适航审定中心直属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副司局级。按授权主要承担运输类飞机(涡浆飞机除外)适航审定工作,内设十个职能部门。
根据工作需要,中心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在编人员。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责任心强,无违法犯罪记录;
(三)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四)具备较好的沟通协调和语言表达能力;
(五)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招聘岗位
(一)结构强度室结构工程审查岗1人;
(二)结构强度室气弹和动强度审查岗1人;
(三)电子电气室航空电气审查岗1人;
(四)机械系统室起落架/液压系统审查岗1人;
(五)持续适航室航电审查岗1人;
三、具体要求
(一)每个应聘者只能申报一个职位,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见《中国民用航空上海航空器适航审定中心2023年第一次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以在职人员身份报考专业技术岗的,应在报名时已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并具有5年以上专业工作经历,年龄不超过35周岁,取得高级职称的可放宽到45周岁;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专业技术岗的,博士研究生应不超过35周岁。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从即日起至2023年4月21日截止。
2.报名材料要求:
(1)《中国民用航空上海航空器适航审定中心2023年度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中国民用航空上海航空器适航审定中心2023年度公开招聘报名信息汇总表》(见附件2、附件3),请勿修改表格格式;
(2)以下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英语证书,主要业绩(成果)证明材料(pdf格式);
(3)近期2寸彩色证件照片(jpg格式)。
应聘者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以上材料提供不全者,资格审核视为不通过。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3.报名方式:请应聘者将以上材料电子版打包发送至电子邮箱gulei_hd@caac.gov.cn。邮件标题及附件文档名统一格式为:应聘岗位—报考身份—姓名。
(二)资格审查
中心将根据上述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的资格进行初审,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方可参加笔试。岗位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的比例原则上须达到1:2,达不到比例的,视情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笔试名单与考试具体事宜将待资格审查后通过电子邮件通知本人。未进入笔试名单的,不再通知。笔试当天将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考试资格。
(三)笔试、面试
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综合能力和岗位所需的专业理论知识。笔试题型分为: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简答题、论述题,答题时间为2小时。笔试总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名,按5:1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如进入面试实际人数不足,按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思维逻辑能力、管理协调与应变能力、专业理论素养、解决问题能力、研究与发展潜力、语言表达、英语口语、仪表举止等情况。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综合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进行计算。
(四)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对象比例为1:1。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者因考察、体检不合格产生的岗位空缺,中心研究决定是否递补,递补时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原则依次递补。
中心电话通知参加体检人员到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考察环节主要对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人选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
(五)公示、聘用
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拟聘人选,在中央和国家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和“民航上海审定中心”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人选公示期满如无异议,经报主管部门批准后,可签订聘用合同。
四、其他事项
(一)薪酬待遇
签订聘用合同后,按照民航局确定的适航审定中心系统员工工资标准发放工资;社会保险等保障待遇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二)试用期
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适航审定中心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三)违约责任
因个人原因提前终止合同的,须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四)保持通讯畅通
应聘人员应保证通讯畅通,因通讯不畅造成无法与应聘者本人取得联系的,后果由应聘者自负。
(五)联系方式
政策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021-80168118
邮箱:gulei_hd@caac.gov.cn
联系地址:上海市徐汇区航汇大厦云锦路600号A座10楼民航上海审定中心综合办公室,邮编:200232
五、特别申明
中心郑重承诺,本次公开招聘均不向社会任何机构及应聘者本人收取任何费用。凡采取行贿受贿等不正当手段被聘用的,一经发现,予以解除聘用合同,请予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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