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清江浦区不动产登记窗口工作人员8名。
二、用工性质
劳务派遣。
三、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4月12日至2005年4月14日期间出生)。
3.具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大专及以上学历(须在报名截止前取得学历证书)。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现役军人、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的人员,不得应聘。
四、报名和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2023年4月12日—4月14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北京北路100号河韵大厦五楼清江浦区行政审批局五楼会议室,咨询电话:0517-89336460。
3.报名方式
(1)本次招聘工作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2)报名者须对照招聘条件如实申报,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在整个招聘过程中,报名者凡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名条件报考的,一经查实,随即取消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
4.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2023年淮安市清江浦区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1份(见附件1,个人签名必须手写,正反面打印)。
(2)本人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
(4)近期免冠二寸照片2张(背面写上姓名,报名表上贴一张,另一张备用)。
(5)与岗位要求相关的资格材料,以及能够证明个人其他能力的有关材料一并提供。
5.资格审核
根据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初步审核,符合条件的收取《报名登记表》。
五、考试方式
考试方式为:笔试和面试。
笔试考试总分为100分,设60分为合格线。在笔试合格者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含末位同分者)。
面试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适应岗位要求的综合分析、理论素养、逻辑思维、语言表达等综合能力。
笔试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计算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报名人数和拟招聘人数不超过3:1的按照实际报名人数直接进入面试,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成绩)。
考试成绩将在清江浦区政府网站进行公布。
六、体检与考察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拟招聘人数1:1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选。若考试总成绩相同,面试成绩高者优先(下同)。
体检与考察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因个人放弃、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考试合格者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聘用
1.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清江浦区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2.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对象,办理聘用手续,由淮安市清江浦新才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到清江浦区行政审批局工作。
八、招聘工作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监督电话:0517-83516186。
本次招聘由清江浦区行政审批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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