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3年博士专项招聘公告》要求,现就面试考核公告如下:
一、考核程序
1、考核形式:面试为结构化面试。
2、考核对象:本批次为博士专项招聘,共2个岗位,14名考生,考核名单详见附件。
二、报到时间、地点
2023年4月21日(上午7:45-8:00报到),迟到10分钟以上者视为自动放弃,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C楼208(南京市鼓楼区江苏路172号)
三、携带材料
博士专项G001、G002岗位:身份证、毕业生推荐表、空白协议书、博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博士研究生学位证书、在校成绩单、英语等级证书、各类获奖证书、个人简历(一份)等材料原件。
四、面试成绩
面试总分100分,面试占100%
五、人员聘用
考核结束后,根据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分数相同,则再组织加试。
体检在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按照最新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因应聘人员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或拟聘用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导致聘用岗位空缺的,在相应岗位的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递补人员按相应的程序参加体检、考察和公示。拟聘用人员备案后不再进行递补。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习单位、学历、专业、以及招聘考试的总成绩、排名等。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招聘单位或者招聘主管部门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单位或者本部门的资格。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后,由招聘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六、联系部门和电话
人事科潘老师:025-837599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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