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城市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盐城市城投集团”)是由盐城市人民政府出资设立的国有一档企业。现根据集团下属子公司发展需要,结合工作实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人员。现将招聘岗位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1.财务会计岗(盐城市现代城市服务集团有限公司1名、盐城市清水绿岸净水集团有限公司1名):2名,35周岁及以下,本科及以上学历,财务财会类专业,有从事财务会计等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考虑。
2.工程管理岗(盐城先锋岛组团开发有限公司):2名,35周岁及以下,本科及以上学历,城建规划类专业,有从事市政规划设计等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考虑。
二、资格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备良好的品行;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无不良诚信记录、违纪违法记录。
三、招录程序
1.发布公告
在市国资委和市城投集团官网公开发布招聘公告,公布招聘岗位和人数、招聘条件及工作程序等。
2.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2023年4月19日-2023年4月25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30。
(2)报名地点:市城投商务楼1542办公室(世纪大道19号),联系电话:80501542。
(3)报名注意事项:报名者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相关工作经历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同底版1寸彩色照片1张,填写《盐城市城投集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1份,现场报名提交。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考核方式
采取2轮面试考核的办法。在第一次面试中,从高分到低分按不超过拟招聘岗位1:2的比例确定参加第二次面试人选。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考核成绩100分。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考察和体检
根据考核结果,按招录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员。考察时着重审查拟招聘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及现实表现。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招聘人员,并按规定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有关规定执行。
5.公示
对拟招聘人员在市国资委和市城投集团网站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6.办理相关手续
对公示无异议的拟招聘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拟招聘人员在接到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资格。录用人员设一个月试用期,试用期不合格的予以辞退;试用期考核合格转为正式员工,首次签署聘用合同期1年。
四、纪律与监督
报考者不得弄虚作假。如有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招聘工作接受市国资委和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城投集团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15-86661279,0515-80501548。
本招聘公告由市城投集团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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