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高中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步伐,加强教育科研工作,经研究核准,江苏省宜兴市教育系统面向全国引进紧缺型优秀人才(进编)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
岗位A1~A3,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高中阶段和大学阶段均获得五项学科竞赛相应学科(省级赛区/复赛)一等奖及以上奖项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其中,本科阶段就读于C9高校(详见附件1)的,可不受大学阶段获得五项学科竞赛一等奖及以上奖项的限制进行报名。
(2)具有“双一流”建设高校(详见附件2)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三年及以上高中五项学科竞赛教学工作经历、能独立承担本学科竞赛教学工作,并于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指导学生获得国家级一等奖或多人次省级赛区一等奖的优秀教练。
岗位A4~A5,符合下列条件:
取得研究生学历及博士学位,且本科阶段为“双一流”建设高校(详见附件2)全日制毕业生。
(按五部委文件规定享有同等待遇的统招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生,与全日制研究生同等对待,如符合岗位条件可报名)
二、引进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立场坚定,爱党爱国,甘于为国家和人民服务奉献;遵纪守法,品学兼优,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好;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
2.本科毕业生:199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硕士研究生:198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博士研究生:198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岗位A1~A3符合引进条件(2)的高中五项学科竞赛优秀教练可放宽到197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3. 2023届应届毕业生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证书,其中博士研究生可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
4.本科、研究生阶段所学专业原则上需符合报名应聘学科相关或相近专业要求,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详见附件3《江苏省宜兴市教育系统面向全国引进紧缺型优秀人才岗位简介表》。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遵纪守法,未受过刑事、党纪、政纪等处分。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2)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3)其他不适宜担任教师的。
三、引进程序
1. 报名与初审。
采用线上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2月15日。
岗位A1~A4报名邮箱:jssyxzx2023@163.com
岗位A5报名邮箱:905777064@qq.com
线上报名提交材料以压缩包形式发至报名邮箱,图片格式为jpg或PDF,须清晰、位正。材料主要包括:
(1)《2023年江苏省宜兴中学引进紧缺型优秀人才报名表》(附件4,Word稿);或《2023年宜兴市教师发展中心引进紧缺型优秀人才报名表》(附件5,Word稿)。
(2)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不超过1M);
(3)有效期内的本人身份证正反面(jpg格式);
(4)大学以来学历学位证书;
(5)岗位简介表上符合引进要求的五项学科竞赛获奖证书;指导学生获奖的通知及获奖证书彩色扫描件;
(6)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考试合格证明等相关资格证书(PDF格式,如有,请提供,若尚未取得,拟录用人员须承诺在录用后3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
2023届毕业生提供《2023届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
本公告招聘岗位为长期招聘岗位,所有岗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报名,有效期截至2023年12月15日。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满10个工作日后,宜兴市教育局将根据岗位报名情况,不定期启动引进程序,岗位招满即止。
2. 资格复审及面谈。
考生报名是否通过初审,由引进学校(单位)工作人员在考生报名的15个工作日内电话通知。
资格复审及面谈地点为江苏宜兴,考生须按引进学校(单位)通知的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及面谈。
考生通过资格复审及面谈才可进入能力测试。资格复审时,应聘岗位A1~A3的,须提供报名时提交材料第(3)(4)(5)条的原件及复印件,应聘岗位A4~A5的,须提供报名时提交材料第(3)(4)条的原件及复印件,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提供不充分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视为复审不通过;2023届毕业生提供《2023届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面谈由引进学校(单位)组织实施,是否通过当天通知。
3. 能力测试。
能力测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地点均为江苏宜兴,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通过邮箱发放,并电话通知)。
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
应聘岗位A1~A3的参加笔试和面试,笔试内容以考察考生是否具备胜任岗位工作的相关学科专业知识为主。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考生名单视情最迟于笔试的第二天反馈及公布。
应聘岗位A4~A5的,只参加面试。
面试人数按照不高于岗位数1:6的比例入围,同分跟进。面试内容以考察拟任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和综合素质为主,满分100分,合格线为80分,未达合格线者直接淘汰。面试成绩当天向考生反馈。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照“四舍五入”办法处理。
对参加能力测试的考生,引进学校(单位)给予一次性交通补贴(标准:宜兴市内100元,省内300元,省外600元),并可提供食宿安排。
4. 成绩计算。
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岗位引进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面试成绩相同,则加试面谈,加试成绩高的为先。
面试当天,因考生明确表示放弃应聘岗位的,由此导致招聘岗位缺额的,由招聘学校(单位)及宜兴市教育局提出是否递补意见,报宜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
5. 体检考察。
考生须按引进学校(单位)通知规定时间到宜兴参加体检,体检医院由宜兴市教育局指定。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并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察政审。
6. 公示录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后,对拟录用人员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在引进学校(单位)指定时间内,凭考生本人身份证,按规定程序办理报批手续。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自动放弃录取资格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由引进学校(单位)及宜兴市教育局提出是否递补意见,报宜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考生在约定时间未取得符合报考条件的对应学历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取消录用资格。
四、招聘相关信息发布网址
招聘公告将在以下网站进行发布:宜兴教育云网站:https://www.yxjyy.net/,宜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yixing.gov.cn/rsj/,本次招聘有关信息在“宜兴教育云”网站发布。
五、相关政策及待遇
1.录用人员均列入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录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进行1年试用期管理与考核。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定岗。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及因考核不合格终止聘用关系外,聘用人员须在宜兴最低服务5年(含试用期)。录用3年内仍未取得符合学段和学科教师资格证者,解除聘用合同,个人自主择业。
2.对拟录用人员来宜兴体检进行相应补贴。
3.符合宜兴市教育人才引育政策的录用人员,按规定享受相关待遇,从高从优不重复。
4.录用人员提供材料及信息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同时记入诚信体系个人记录,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如已兑现相关待遇需全额退回。
六、纪律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竞争、择优”原则,严肃招聘纪律,严格秉公办事,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监督举报电话:
宜兴市监委:0510-87986221
宜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0-87985125
宜兴市教育局:0510-87981642
七、本公告由宜兴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0-87973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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