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社区事务工作站建设,加强社区干部队伍建设,根据《关于构建社区工作者“星级+薪级”职业体系的实施意见》(宜组发〔2020〕21号)精神,决定公开招聘社区事务工作站工作人员2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有志从事社区工作,热爱社区建设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年龄18-38周岁(1985年5月20日-2005年5月20日出生);
3、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4、具有宜兴市户籍或为宜兴市生源;
5、身体健康。
二、报名程序
1、报名时间:2023年5月20日-5月21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4:30)。
2、报名地点:宜兴市民政局会议室(氿滨南路10号原宜兴日报报业大楼1210室)。
3、报名资料:①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户口簿;②往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户口簿;③国家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无则不提供);④报名表。所有证件都须有原件和复印件(请务必预先复印好带至报名处)。同时携带近期一寸正面半身免冠彩照2张。
4、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1)报考人员只能选择本公告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2)审核人员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报考者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3)每人交纳报名费100元,未进行缴费的报考人员,视为主动放弃报名。
5、报名审核通过的人员请于2023年6月5日-2023年6月7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4:30)凭报考人员身份证及缴费收据至原宜兴日报报业大楼1009室(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科)领取准考证。
三、考试及录用
1、笔试:内容为社会工作基础知识(可参考2023年中国社会出版社出版的《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级>》、《社会工作实务<初级>》教材),满分为100分。获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资格的考生笔试成绩加2分,获得中级社会工作师资格的考生笔试成绩加4分。笔试时间为2023年6月10日上午9:00-11:00,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上的考试地点为准。
笔试满分为100分。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不合格者直接淘汰。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2、面试:面试总分为100分,由市民政局组织具体实施。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同分跟进)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进入面试比例为1 : 3,不足1 : 3的,以实际人数进入面试,但不低于1: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满分为100分,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直接淘汰。
两阶段考试后,按照笔试面试各占50%,计算出总成绩,总成绩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3、体检、考察。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按各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总成绩相同,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确定)。体检由招聘岗位所在镇(街道)按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由各镇(街道)按照有关程序组织考察。
四、录用
1、经体检、考察合格后,各镇(街道)将拟录用人员名单报市民政局进行审核。经市民政局审核通过后,在中国宜兴政府门户网站市民政局版块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办理录用手续。
2、所有录用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签订《全日制劳动合同书》,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留用;不合格者将根据相关规定解除双方的劳动合同。新录用人员原则上须在社区(村)工作满三年,同时参加由市民政局组织的社区工作人员岗位培训。
3、递补。拟录用人员因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以及本人放弃体检或录用而导致招聘岗位缺额的,实行在应聘同岗位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人员总成绩相同的,按照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录用手续办理后不再递补。
五、纪律与监督
社区事务工作站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工作,坚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招聘工作信息将及时在中国宜兴政府门户网站市民政局版块(www.yixing.gov.cn/mzj/)和宜兴人才网(www.yxhr.com.cn)公布。报名表请在以上网站下载后填写好带至报名现场。
咨询电话:87962078、87963121。
监督举报电话:87962013。
六、本公告由宜兴市民政局负责解释,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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