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烟草总公司重庆市公司实行“资产一体化、经营集约化、管理扁平化、分配属地化”的母子、母分公司管理体制,下属39个区县分公司、3个专业分公司、1个控股企业、1个全资子公司、1个烟草科学研究所。因工作需要,拟公开招聘应届毕业生,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90人,具体单位、岗位、专业和学历要求详见《中国烟草总公司重庆市公司2023年度招聘计划表》(附件)。
二、招聘对象
应为2023年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并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7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位、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初次就业的留学回国人员。
三、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行为记录。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六)符合《中国烟草总公司重庆市公司2023年度招聘计划表》(附件)的学历、学位和专业等要求。
(七)本科毕业生应为199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应为199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应为198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四、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5月4日9:00至2023年5月10日17:00,逾期不再受理。
2.本次招聘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不受理现场报名。报考人员登录网络平台(https://966599.zhaopin.com)并按照平台提示进行报名。每名报考人员只能填报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
(二)资格初审
1.根据报考岗位要求,对报考人员提交的资料进行初审筛选,按照25:1比例择优确定参加笔试人员。
2.符合笔试条件的报考人员达不到5:1开考比例的,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3.对通过初审进入笔试环节的报考人员,通过短信或电话的方式通知本人。未能通过初审的人员不另行通知。
(三)笔试
1.笔试采取线下方式进行。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满分100分,其中信息技术类、数据分析类、财会审计类、法学类、农学类岗位相关专业知识测试分值占20%)、《申论》(满分100分),笔试具体安排通过短信或电话等形式另行通知。
2.根据笔试成绩(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50%+申论成绩×50%)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同一岗位4∶1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
(四)面试
1.面试采取线下结构化面试,具体安排通过短信或电话等形式另行通知。
2.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3.面试结束后,按照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察人员名单。
(五)考察
对进入考察名单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并对其报考信息、道德品质、在校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六)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重庆市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公示
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国家烟草专卖局网站(http://www.tobacco.gov.cn/)和中国烟草总公司重庆市公司网站(https://cq.tobacco.gov.cn/)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八)录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录用的,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实行6个月试用期,薪酬标准按照中国烟草总公司重庆市公司现行薪酬管理制度执行。
五、回避事项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干部任职回避情形的岗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岗位。
六、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应确保联系方式填报正确且通讯畅通。招聘过程中,若无法联系到报考者本人,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资格。凡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考察、体检、报到、签订协议等环节的,均视为自动放弃相应资格。
(二)报考人员应对提交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编造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有关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审查人员对报考人员报名信息真实性存有异议的,可以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对拒不提供或提供不及时者,审查人员有权不予通过资格审查。招聘过程中违反招聘纪律等有关规定的报考人员,一律取消录用资格。
(三)拟录用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签订劳动合同,已签订劳动合同的视为无效:报到时未同时取得学位证、毕业证或提供虚假证明的;已经与其他单位签订就业协议未及时解除的;已经与其他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法律法规规定不予签订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四)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设辅导培训班,请考生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本公告报名网址是报考人员报名的唯一网址,未委托其他机构进行招聘信息转载,报考人员通过其他链接网站投递的报名信息无效。
(五)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仅供招聘之用,恕不退还。
(六)咨询及监督电话
技术咨询电话:19112868225
政策咨询电话:023-67982677
监督举报电话:023-67982773
接听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7:00
本公告由中国烟草总公司重庆市公司保留最终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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