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就业困难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帮扶工作,加强基层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建设,根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市区高校毕业生公益性岗位认定和管理办法>的通知》(连人社规发〔2014〕5号)文件精神,面向就业困难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招聘镇(街)公益性岗位共37人。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为政府开发的基层公益性岗位,主要从事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具体岗位详见《灌云县2023年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可在灌云县人民政府网查询、下载。
二、应聘人员资格要求
(一)遵守国家的宪法和法律,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品行端正、工作踏实、责任心强、安心基层工作,具有吃苦耐劳、乐于奉献精神和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二)具有灌云县户籍,2021届、2022届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以下简称高校毕业生),不限专业,未实现初次就业或连续失业6个月以上仍处于失业状态的,身体健康。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适宜报考人员。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现场审核的办法。
(二)报名时间:2023年5月22日-5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三) 报名地点:灌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楼大厅
(四)报名时须提交本人近期2寸免冠同底彩色照片2张、居民身份证、户口簿(集体户口人员持集体户口簿或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学历证书、就业创业证(以上材料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含户主页及有本人信息页)、《报名及资格审查表》(见附件2)、“学信网”打印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有国(境)外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五)毕业生须到县政务中心一楼人社服务窗口办理近6个月未缴纳养老保险证明(截止时间2023年5月30日)。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笔试和面试由灌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
(一)笔试
1.笔试开考比例为1:1.2。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将核减招聘计划。
2.采用闭卷答题的形式,笔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50分。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不指定辅导用书。本次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3.笔试时间:2023年6月3日,考试凭身份证于6月2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6:00)到县人社局二楼大厅领取笔试准考证。
4.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二)面试
1.根据笔试合格人员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各招聘岗位拟招聘的人数,在3:1范围内确定面试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笔试合格考生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面试名单在灌云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2.面试形式和内容: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知识、业务能力、沟通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容仪表等。
3.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已经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50分。面试成绩由现场工作人员通知应聘人员。
4.面试时间和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5.面试通知书领取: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三)成绩计算及公布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按总成绩进行排序时,如出现总成绩并列,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
笔试成绩、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总成绩及排名,分别于笔试、面试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在灌云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考生可凭准考证号查询。
五、体检和考察
考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出现总成绩并列,面试成绩高者优先。体检工作由灌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操作手册和《江苏省公务员录用体检办法》等文件执行。进入体检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体检完成后,由灌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
六、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将在灌云县人民政府网公示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名单有异议的,可以向灌云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一纪检监察组进行举报投诉。
举报电话:0518-80519136。
对在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出现的缺额,在本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一次性递补,如出现总成绩并列,方法同上。
七、录用
1.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灌云万邦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按规定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为3年(经考核实行一年一签),试用期二个月。
2.拟录用人员必须在通知规定的日期报到,若被通知人员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到岗视为放弃。
3.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予以录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依法解除合同。通过本次招聘录用的工作人员,连续两年经所在部门考核不合格,予以解聘。
4.应聘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因应聘人员电话关机等原因联系不上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八、人员聘用及待遇
人员工资待遇按灌云县最低工资标准的1.5倍,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
九、附则
(一)拟聘用人员应对自己所填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考试考察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拟聘用人员,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灌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电话:0518-88161172、8881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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