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大学附属医院2023年卫生技术类普通岗位公开招聘已于2022年12月28日在江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根据《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精神,现将本批次考核方案公告如下:
一、考核对象及参加形式:
本批次考核对象为《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岗位表一部分岗位,通过报名系统报名成功,并经笔试、资格复审,入围考核的考生(见附件1)。部分考生已明确放弃或未通过资格复审的,不在名单中。
考核采用实践能力考核的形式。实践能力考核包括专业实践能力考核和综合实践能力考核两项,分两天进行。两场考核考生均需参加,否则视为放弃实践能力考核。
二、时间安排:
1.报到时间:
考核时间定于2023年5月20日及2023年5月21日,报到时间均为7:00。请考生携带身份证原件准时报到,迟到15分钟及以上视为自动放弃。
2.报到地点:
⑴A363、A364岗位:南通市西寺路20号,南通大学附属医院4号楼(医学影像楼)4楼会议室。
⑵A361、A362岗位:南通市西寺路20号,南通大学附属医院门诊楼9楼护理示教室。
请考生提前熟悉各自岗位考核报到地点,避免跑错地点影响考试。
三、考核程序:
1.考生报到、核验身份。
2.实践能力考核。5月20日进行专业实践能力考核,5月21日进行综合实践能力考核。
四、拟录用原则:
实践能力考核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
实践能力考核成绩=专业实践能力考核成绩×40%+综合实践能力考核成绩×60%。
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30%+实践能力考核成绩×70%。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总成绩相同者笔试分数高者优先,如笔试分数仍相同则加试确定。根据招聘职位拟录用人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参加体检、考察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对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需与我院签订就业意向,要求自公示结束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签约,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因应聘人员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或拟录用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录用人选明确放弃的,或其他导致聘用岗位空缺的,可在相应岗位的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每个岗位只递补一次。递补人员按相应的程序参加体检、考察和公示。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
五、咨询电话:0513-85052607龚老师、徐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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