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实江阴市食品安全检测中心系统人员队伍,优化人员结构,根据《江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澄委办〔2018〕65号)、《江阴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暂行办法》(澄委办〔2010〕55号)等文件精神,江阴市食品安全检测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1名(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2、男,48周岁及以下(1975年7月1日以后出生);
3、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
4、江阴户籍;
5、持有B证及以上驾照,实际驾龄5年以上;
6、无违法犯罪行为记录,无重大交通事故记录。
二、报名
1、报名方式: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应聘者将报名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171809313@qq.com。投递资料后及时与招聘单位取得联系。
2、本公告招聘岗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报名,公告发布10个工作日后,招聘单位根据岗位报名情况,不定期启动考核程序,岗位招满即止,未招满的岗位报名有效期截止至2023年11月30日。
3、报名须提供的材料:
(1)《2023年江阴市食品安全检测中心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人员报名表》(附件2);
(2)近期正面免冠电子照片;
(3)身份证、驾驶证、学历证明、户口簿及其他证明材料(电子版,扫描或拍照)。
4、资格审查:报名时由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视为报名成功。经资格审查后,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将电话和短信通知其具体面试时间,择优录取。
三、考试
1、考试方式为面试。
2、面试要素:驾驶技能及熟练程度、举止仪表等。
3、考试评价:现场根据面试要素综合评价打分,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按分数最高者录用。
四、体检和考察
1、体检标准、组织、要求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对拟体检人员统一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考察组织、内容
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及聘用
经面试、体检合格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微信公众号公示3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录用手续,并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派遣手续。拟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按照《劳动合同法》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的,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六、咨询电话
本公告由江阴市食品安全检测中心负责解释,咨询电话: 0510-86412691。
七、招聘考务相关信息发布网址
招考岗位、招考条件等有关情况可通过以下网站查询:
江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江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微信公众号。
八、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设立监督举报电话:0510-86802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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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2023年江阴市食品安全检测中心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公告(澄编外招核〔2023〕7号)
文章链接:http://www.jiangyin.gov.cn/doc/2023/07/18/115445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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