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区学前教育教师队伍建设,促进学前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连云区实施第二轮(2022年-2024年)区属公办幼儿园政府购买服务教师招聘工作方案》精神,连云区教育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学前教育教师13人。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详见《连云区2023年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学前教育教师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岗位表》可在连云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lianyun.gov.cn/)下载。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7年7月21日至2005年7月20日之间出生)。获得过区级及以上表彰奖励的或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应聘,可放宽至40周岁,年龄计算方法不变。
(六)具备《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七)具有学前教育教师资格证书。
(八)本次招聘的全部岗位均没有户籍限制。
三、相关待遇
每人每年总费用不低于7万元。
四、报名方法
报名及资格审核由各招聘单位负责。
(一)报名方式、时间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请应聘人员携带报名材料至所应聘幼儿园报名,各招聘单位联系方式详见岗位表。
报名时间:2023年7月21日(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应聘人员如对资格初审有异议,应当场陈述申辩,逾期视为没有异议。
(二)报名收费
本次公开招聘收取面试费100元/人(苏价费函〔2007〕146号)。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应聘人员,免收考试报名费。报名时,需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报名时须提交材料
1.《连云区2023年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学前教育教师报名表》(附件2)。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5.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以上材料2-4项现场审核后原件即退还应聘人员。
应聘人员应对自己所提交报名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应聘资格。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应聘人员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资格条件、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将及时终止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对存在恶意填写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四)资格审核合格且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成功,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3届毕业生;
2.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的人员,不得应聘。
五、考试
(一)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面试(含演课和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
(二)考试内容
1.演课
(1)考生进入候考室抽签。
(2)考生按抽签顺序进入准备室,进行教案编写(准备40分钟)。
(3)考生进入演课室演课。演课8分钟,答辩2分钟。
2.技能测试
技能测试内容:绘画(必考)、钢琴弹唱或舞蹈(二选一)及特长展示。绘画:内容为命题儿童画,现场完成。纸张由考场统一提供(8k),绘画器具考生自备。时间60分钟。钢琴弹唱或舞蹈(二选一):自选一项,现场展示,时间不超过3分钟。特长展示:除必考、自选项目以外的学前教育方面的特长,时间2分钟。(现场只提供钢琴和音响设备,其他所需乐器或音乐由考生自备,音乐不得存于手机带入考场。)
(三)考试成绩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已经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50分。面试成绩由现场工作人员通知应聘人员。
总成绩计算方法:演课成绩×40%+技能测试成绩×60%。
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总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总成绩将在连云区人民政府网公布。
(四)考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六、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总成绩相同,则演课成绩高者参加体检,如演课成绩仍相同,由招聘单位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加试方式另定。体检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考察。入围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七、公示
连云区教育局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连云区人民政府网公示5个工作日。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拟聘用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拟聘用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区教育局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报区人社局备案。如递补,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遇同分,处理方式同上)。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招聘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单位或者本部门的资格。
八、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录用为政府购买服务学前教育教师,由招聘单位按规定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聘期三年),并按国家规定约定试用期。
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应聘人员本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负责处理。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没有报到或未能办理聘用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九、招聘工作纪律
(一)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二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二)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工作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三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十、监督和举报
连云区纪委监委派驻第四纪检监察组对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18-82310765。
连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受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举报,举报电话:0518-81888083。
十一、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连云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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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连云区2023年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学前教育教师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lianyun.gov.cn/lyq/tzgg/content/c1875e10-d566-42ef-b206-e5d629eb726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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