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支持吕四港镇建设,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市(除吕四港镇外)公办小学公开选调23名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
启东市范围内(除吕四港镇)在编小学教师。
二、选调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2.具有适宜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有与选调岗位相适应的教师资格类型、职业素养和实践能力,能胜任选调岗位工作;
3. 本人(含配偶及双方父母)具有吕四港镇户籍或吕四港镇暂住证,大专及以上学历,1983年1月以后出生。
4.下列人员不得选调:因违法违纪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或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立案调查的人员;受过司法机关治安处罚、行政处罚、刑事处罚的,或司法机关正在立案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近3年年度考核有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的人员;有违反教师职业规范,并经查实的在影响期内的人员。
三、选调岗位
四、选调程序
(一)个人申请
于2023年8月7日-8日(上午9:00~11:00,下午2:30~4:30)将下列申请材料送至吕四港镇教管办,每个人只能申请一个岗位的选调。
申请材料:①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②《2023年启东市吕四港镇小学公开选调教师申请表》(附件)一式两份;③近期一寸或二寸免冠证件照片2张;④《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上打印,网址为:http://www.chsi.com.cn);⑤本人(含配偶及双方父母)具有吕四港镇户籍或吕四港镇暂住证的佐证材料。⑤选调单位需要的其他材料。
(二)资格审查。由吕四港镇教管办对申请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三)考核考察。由吕四港镇教管办制定考核方案并组织实施。考核方案实施前报局人事科审核并备案。考核方案需设置考核合格线,并有考核排名,便于同一学科不同学校的人员比选。考核后,以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并组织考察。
(四)公示。经考察合格的拟选调人员,在启东教育体育信息网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五)调动。公示后无异议后,确定人员名单和学校,报市局人事科,办理调动手续。选调人员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由选调单位考核。考核不合格的,调回原单位。
在选调实施过程中,因自动放弃的、不符合选调条件的、考察不符合要求的、公示结果影响选调等情形导致选调岗位出现空缺的,可以进行递补。人员名单确定后不再递补。
因材料弄虚作假而取消调动资格的,3年内不得申请调入吕四港镇小学或参加吕四港镇小学的选调。
五、其他事项
1. 报名人员填写或提交的个人资料要做到全面、真实、准确、有效,不得隐瞒真实情况,凡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律取消选调资格,并按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2.报名后,报名人员应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因报名人员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报名人员本人负责。
3.本《公告》由吕四港镇教管办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0513-83411271(启东市吕四港镇教育管理办公室)
纪律监督:0513-83419368(启东市吕四港镇教育管理办公室校务监督委员会)
原文标题:2023年启东市吕四港镇小学公开选调教师公告
文章链接:http://www.qidong.gov.cn/qdsrmzf/bmgggs/content/b26092de-8736-4640-9931-288cbf8d91c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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