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使用和管理工作的通知》(兴人社发〔2020〕124号)等文件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时性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招聘岗位为千垛镇城乡公共服务岗位,计划招聘临时性公益性岗位28人,负责村(社区)公共服务(包括生态环境巡查、双禁巡查、垃圾分类巡查等工作)。
二、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身体健康、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吃苦耐劳。
(二)临时性公益性岗位年龄要求:男性年满16周岁—60周岁之间;女性年满16周岁—55周岁之间。
(三)千垛镇户籍且经人社部门认定通过的就业困难人员。
( 四)招聘对象:
根据《江苏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管理办法》(苏人社规〔2020〕2号)第二条:登记失业人员中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申请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
1.低收入人口的;
2.女40周岁以上、男50周岁以上的;
3.特困职工家庭的;
4.残疾的;
5.城镇零就业家庭和农村零转移家庭的;
6.连续失业1年以上的;
7.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被征地农民;
8.优抚对象家庭的;
9.军队退役的;
10.设区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就业困难人员。
(五)下列人员不得报名: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有严重不良信用记录的人员。
三、岗位期限及待遇
临时性公益性岗位时间为2个月,工资每月不超过1920元,不享受用人单位其他福利待遇,不予缴纳社会保险,双方签订用工协议或劳务协议。期满后自行解聘、退出岗位。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核、面试、公示和聘用的程序进行,具体如下:
(一) 报名及资格审核
报名时间:2023年10月12日—10月25日(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报时地点:本人到户籍所在地或固定居住地所在村(社区)报名(户籍地和居住地不得重复报名,重复报名的取消报名资格)。
报名材料: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以及其他证明材料原件、本人近期免冠二寸彩色照片3张;《千垛镇公益性岗位招聘报名表》一式三份。
资格审核:由镇党委组成报名资格审核组依据相关规定进行资格审核。在招聘全过程中,报名人员如因所填写信息内容和提供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而影响聘用的,自行承担责任。
(二)面试
1、面试
面试重点围绕综合素质、人际交往能力和岗位履职能力等方面进行考察了解,面试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必须达合格线以上,方可进入下一个考录环节。
2、考察
由镇党委组成考察组依据相关规定进行考察。因考察不合格或考生主动放弃出现缺额的,不予递补。
(三)公示和聘用
经就业困难人员认定通过后,从资格审核、面试和考察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并予以公示,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人员予以正式聘用。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在千垛镇纪委的监督下进行,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本公告由千垛镇为民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23-80959121 0523-83881816
监督电话:0523-80959123
文章来源:http://www.hailingrc.com/sydwzpDetails_9F7C9A8B6910F1A9.s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