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需要,经县政府批准,按照“属地保障、公安管理、融合推进”原则,依据《南通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录实施办法》,如东县公安局联合掘港街道办事处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交通管理警务辅助人员(非人民警察身份且非事业编制人员身份性质)。工作职能主要是协助公安机关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参与安保活动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01
招聘岗位
掘港街道共招聘20名农村交通管理警务辅助人员,其中男性15名,女性5名。
02
招聘范围
面向如东籍社会人员公开招聘,凡符合招聘条件者均可报名。掘港、城南籍优先。
03
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如东县户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责任心强、吃苦耐劳,具备一定的执法、执勤和群众工作能力,以及良好的心理素质,纪律意识强,能保守工作秘密,服从命令、听从指挥、令行禁止,能长期从事办公室和外勤工作;
4.男性:高中及以上学历,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1978年9月至2005年8月间出生);女性:大专及以上学历,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9月至2005年8月间出生)。
5.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女性身高1.58米及以上,男性身高1.68米及以上,矫正视力4.9及以上,身体健康,无纹身,语言表达流畅,吐字清晰,能熟练使用计算机办公软件,具有一定文字组织能力;
6.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或终止劳动合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3)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4)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5)被吊销律师、公证员职业证书的;
(6)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7)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8)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9)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10)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11)国家和省规定的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04
招聘程序和方法
按照公开、公平和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政审、公示、录用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10月20日—10月26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如东县掘港街道日晖东路8号(老发改委二楼网格办会议室),联系电话:0513-80863827。
3、报名时提供以下报名材料:
(1)《交通管理警务辅助人员招聘报名表》纸质版(现场填写);
(2)身份证、户口簿(房产证、购房备案合同或居住证明等材料)、有效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同时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
(3)本人近期免冠一寸证件照2张;
(4)是中共党员的,提供党员身份证明(党组织关系非隶属于掘港街道党工委的需另行提供);是退役士兵的,提供退役或转业证件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服役或从事其他工作期间获得的团级(或县处级)以上奖励证书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公安(政法)院校或有相关工作经验请提供相应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7)委托他人报名的,提供委托人本人签署的委托书,并附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
参加招聘人员所提供的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经报名工作人员现场审核符合报名条件的,现场收取报名材料,不符合条件的现场退回报名材料。在后续审查中发现有不符合条件的,电话通知其本人取消资格。
(三)笔试
主要考查适应岗位需要的基本知识和基本素质,不指定大纲和教材。成绩以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通知考生。
(四)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的1.5倍确定面试人员,若出现同分的,并列考生均进入面试,按实确定。重点考核应聘人员的入职动机、仪容仪表、语言表达、应变能力等方面。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60分(含)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五)体能测试
体能测评参考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进行。测评项目包括:立定跳远、男俯卧撑(女仰卧起坐)、10米×4往返跑、男1000米(女800米)共四项,综合体能不达标予以淘汰。
(六)加分项
在总分基础上:中共党员加2分;退役军人加1分;公安(政法)院校毕业加1分,最多加分不超过3分。
(七)体检
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权重比例计入总分,加上加分项后,采取百分制形式计算总成绩(计算结果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若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通过加试(笔试)确定,以加试成绩高者在前。体检标准参照招录人民警察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
(八)政审
经过体检筛选后,根据总成绩按招录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政审人员。政审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前科劣迹、现实表现等。
(九)公示
经政审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公示5天。
(十)录用
本次招聘的人员采取第三方劳务派遣用工方式,被聘用人员与江苏东誉人力资源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察合格后正式录用。本次招聘的人员为交通管理警务辅助人员,工资待遇等按照交通辅警人员核算。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用岗位出现空缺的,在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末位出现同分,取面试成绩高者。)
(1)应聘人员体检或政审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用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的;
(3)其他导致拟聘用岗位空缺的情形。
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05
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简章》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简章》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应聘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纪律监督电话:0513-88158090。
附:《交通管理警务辅助人员招聘报名表》
原标题:掘港街道交通管理警务辅助人员招聘简章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UVlln1x7xeeKuhN5eEJeF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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