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精神,为加强我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不断充实医疗卫生单位人才数量,决定开展2024年校园招聘医学类毕业生工作,特公告如下。
6.年龄要求:本科毕业生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10月28日至2005年10月28日之间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2年10月28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7年10月28日以后出生)。
资格条件中的“2024年毕业生”,指在2024年毕业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4年8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须在2024年8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二)咨询电话:0515-68009978、0515-85212451,谭老师15396866851、许老师18761279096。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按岗位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地提供下列材料:①《东台市卫生健康系统2024年校园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②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2张;③居民身份证;④学历证书、学位证书,2024年毕业生暂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须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以“2024年毕业生”身份报名人员,还须提供未签订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及《东台市卫生健康系统2024年校园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承诺书》。⑤《岗位表》需要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以上证明材料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2.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报名时现场资格审核。审核合格人员可参加考试。
3.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对资格初审有异议的,可在报名当天向东台市卫健委陈述申辩。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①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届毕业生;
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四、招聘方法
(一)考试
1、研究生岗位对报名资格初审合格的人员采取现场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总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面试成绩为考试总成绩。面试内容为岗位类别专业知识、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研究生现场面试剩余的岗位,自动转入下一批招聘公告,具体见东台市人民政府网站。
2、其他招聘岗位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均实行百分制。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1)笔试
笔试分岗位类别进行,内容为相应岗位类别必备的相关基础知识,笔试合格分数线为50分。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时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
笔试成绩以百分制形式在东台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应聘人员可凭准考证号查询。
(2)面试
笔试结束后,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不超过核定后的招聘计划数3倍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含末位同分者),不足1:3的按照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资格复审,东台市人社局、东台市卫健委负责在面试前对参加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如有复审不通过出现缺额的,在应聘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复审人员。对没有通过资格复审的,将被取消面试资格。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在收到复审结果的通知后3日内向东台市卫健委书面陈述申辩。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适应岗位要求的综合分析、理论素养、逻辑思维、语言表达等综合能力,面试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现场告知考生。具体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面试结束后,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二)体检考察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核定后的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各招聘岗位参加体检人员名单,研究生岗位若面试成绩相同,加试决出名次(加试方式、时间另行通知),其他招聘岗位,若总成绩相同,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加试决出名次(加试方式、时间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相关规定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为应聘人员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在体检、考察等环节因报考人员不符合要求、主动放弃等原因而出现计划缺额时,在该职位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办理聘用手续后不再递补。
(三)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东台市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监督,无异议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招聘单位或者招聘主管部门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单位或者本部门的资格。
新聘人员实行试用期管理,2024年毕业生岗位的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考核合格者,予以定职定级。2024年毕业生须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对连续两次未能取得相应执业或技术资格、不能正式聘用到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应按有关规定,及时终止(解除)聘用合同。
五、组织与监督
1.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严格秉公办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2.本次招聘按《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第七章第三十六条规定实行回避。
3.应聘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一经发现查实,即取消应聘人员的聘用资格,同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4.本次招聘工作由东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东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
5.市纪委监委第十一、七派驻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15-85269425、89561023。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东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东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1.东台市卫生健康系统2024年校园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2.东台市卫生健康系统2024年校园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3.东台市卫生健康系统2024年校园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承诺书(模板)
原标题:东台市卫生健康系统2024年校园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