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建交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交建筑公司”)为南通建设交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交集团”)全资子公司。建交建筑公司主要经营范围包括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建筑劳务分包、工程管理服务等。根据《南通市国资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企业员工招聘工作的指导意见》的文件精神和企业发展需求,建交建筑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自愿报名、公开招考、平等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
二、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品行端正。
2.享有公民的政治及民事权利。
3.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专业技术资格、执业(从业)证书。
4.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公开招聘: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计划
招聘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及其他要求等具体信息详见《南通建交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1)。
四、程序方法
(一)发布简章
通过南通市国资委官网(gzw.nantong.gov.cn)公告公示栏目、南通市人才公共服务平台(https://rsj.nantong.gov.cn/)、南通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发布招聘简章,公布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程序办法等相关内容。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网上报名提交后不得调整报名岗位),并在规定时间内报送相关材料。由建交建筑公司根据简章规定和有关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报名材料进行审核。
2.岗位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达到1:3时方可开考。对于专业性较强的岗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建交建筑公司研究后决定,开考比例可适当放宽。
(三)综合测试
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以招聘岗位所必需的专业知识为主。经资格审核应聘人员超过岗位1:10的,先组织适岗评价,进行初步筛选,确定前十名应聘者进行笔试。笔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合格者根据分数由高到低按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不足5倍的,按实确定。
2.面试:采用专业技术类答题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3.总成绩:笔试、面试得分按一定比例计算得出总成绩,即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按总分高低排序,取高分者。
本次招聘工作由建交建筑公司组织实施,市纪委监委派驻城建集团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
(四)体检、公示、录用
(1)体检:根据总成绩排序,按岗位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时,取面试成绩高者)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因体检不合格或其他情形出现缺额时,由建交建筑公司研究后另行确定该岗位是否递补。
(2)考察。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体检合格人员须持介绍信至本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3)公示与录用: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录用人选,在南通市国资委官网(gzw.nantong.gov.cn)公告公示栏目、南通市人才公共服务平台(https://rsj.nantong.gov.cn/)、南通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录用的,取消公开招聘资格。录用者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综合考评合格的,予以录用;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录用手续的,取消其录用资格。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或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问题而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由建交建筑公司决定是否递补。
五、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24年10月10日。
(二)报名方式与要求:
1.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登陆南通市国资委官网(gzw.nantong.gov.cn)公告公示栏目、南通市人才公共服务平台(https://rsj.nantong.gov.cn/)、南通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下载《城建集团所属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承诺书》(附件2、3),根据要求提供本人证件照、学历学位、相关获奖证书、毕业院校成绩单(盖章)、相关学术成果证明及其他业绩等电子材料(图片清晰,所有电子材料汇总成一个PDF文档),以上材料填写在规定时间内发送至邮箱:806253098@qq.com,邮件主题为“序号+岗位名称+姓名”。
2.招聘过程中,发现应聘人员有材料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招聘单位有权即刻取消应聘人员的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相关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3.资格审查结束后,建交建筑公司将通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具体考核时间、地点。
六、咨询电话
报名有关事项咨询电话:0513—69928825。
七、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严格秉公办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市纪委监委派驻城建集团纪检监察组:0513—69900299。
附件:
原标题:关于公开招聘南通建交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工作人员的简章
文章来源:http://gzw.nantong.gov.cn/ntsgzw/rczp/content/dd969e0e-1f4d-4bd0-ade5-141807bf601b.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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