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结构设计的原则
答:组织结构设计应该遵循的原则,可归纳为以下四点:
1、系统整体原则。系统整体原则是由组织的本质决定的。主要体现在:(1)结构完整。组织如同一部机器,只有结构完整才能产生必要的功能。(2)要素齐 全。管理组织没有要素或要素不全不能构成系统,但并不是越多越好。组织系统一般包括人员、岗位和职务、权力和责任、信息等要素。组织设计时要统筹考虑,做 到事事有人管,人人有事干。(3)确保目标。目标是一切管理活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应按目标要求进行组织设计,即根据目标建立或调整组织结构,按各部门各 岗位职务的职能要求确定管理人员的工作量及其应具备的素质,然后选择符合要求的人员。
2、统一指挥原则。统一指挥原则是组织管理的一个基本原则。为确保统一指挥,应当注意以下几点:(1)指挥链不能中断。(2)切忌多头领导。(3)不能越级指挥。
3、权责对应原则。权责对应主要靠科学的组织设计,要深入研究管理体制和组织结构,建立起一套完整的岗位职务和相应的组织法规体系。在组织运行过程中,要解决好授权问题,在布置任务时,应当把责任权力以及上面能提供的条件一并说明,防止责权分离而破坏系统的效能。
4、有效管理幅度原则。组织设计时必须着重考虑组织运行中的有效性,即管理层次与管理幅度问题。管理层次决定组织的纵向结构,管理幅度则体现了组织的横向结构。
5、因事设职与因人设职相结合的原则。组织设计的根本目的是为了保证组织目标的实现,是使目标活动的每项内容都落实到具体的岗位和部门。首先考虑工作的特点和需要,要求因事设职,因职用人,同时必须重视人的因素,重视人的特点和人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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