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数量:5人
招聘对象
未就业的2021年、2022年高校毕业生。未就业指2023年7月31日前已登记失业或从2023年8月1日起未与任何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且未参加养老保险(不含以灵活就业形式参保)。
2023年、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无不良记录。
认同内蒙古农村信用社发展理念、企业文化和价值观,履行内蒙古农村信用社员工的义务和岗位职责,遵守相关规章制度。
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综合素质,较强的学习适应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
具有纳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的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允许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院校同等学历毕业生报考。须在
2021年1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间,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或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
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报考,要求之前所有教育阶段的学习形式均为普通全日制。
属于边境偏远地区的新巴尔虎左旗联社、新巴尔虎右旗联社、阿尔山农商银行、苏尼特左旗农商银行、苏尼特右旗联社、东乌珠穆沁旗联社、四子王旗联社、乌拉特后旗联社等8家法人机构,允许具有纳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的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学历毕业生报考。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报考,年龄在27周岁以下(199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报考,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2016年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2016年修订)规定的相关标准。
考虑行业特殊性,为保证队伍稳定,减少人员流失,招聘内蒙古生源地或户籍的考生。
毕业年度取得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42所)或QS世界大学排名前200名院校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报考,不限户籍与生源地并免去笔试环节,直接进入面试。
用人机构对个别岗位有专业特长、户籍及生源地等特殊要求的,以具体要求条件为准。详见招聘岗位需求表。
符合监管部门关于银行业从业人员有关要求,符合内蒙古农村信用社员工履职及亲属回避相关要求
招聘程序
网上报名
报名起止时间为2023年10月7日09:00--10月16日17:30(共10天)。
报名方式:登陆内蒙古24365就业服务平台(内蒙古教育厅官方就业平台“北疆就业网”)www.nmbys.cn,点击“内蒙古农村信用社法人机构2023年校园招聘”专栏进行网上报名。
择优甄选
报名截止后,各用人机构将综合考虑考生生源地或户籍所在地、毕业院校、专业、教育经历、个人综合条件等报考信息与需求岗位的匹配度和业务的相关性进行简历择优甄选和集中审核。
资格初审
简历甄选通过后,用人机构将通过网站公布、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考生进行现场资格初审,未收到通知的考生,不再另行通知。资格初审如出现放弃、未达到开考比例等情形将相应缩减或取消招聘计划人数。
笔试及面试
资格初审通过后,用人机构将通过笔试,面试的方式对考生进行测试,笔试面试先后顺序由用人机构自行确定。
笔试与面试全部结束后,按照加权总成绩,以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入围人员。如有人员放弃,可按照报考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体检
用人机构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相关规定执行。如有体检不合格人员,可按报考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资格复审
各用人机构对拟聘用人员的身份、年龄、学历、专业及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未通过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实习及试用
体检合格的人员,由用人机构安排到相应岗位进行实习或试用。期间如遇考生放弃,用人机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递补人员。
考核
实习及试用期满后,由用人机构组织考核。考核合格后,确定拟聘用人员。
人员确定及公示
各用人机构经相关会议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者,确定为聘用人员。
办理聘用登记
自治区联社对用人机构聘用人员进行登记。
岗位安排、薪酬待遇与工作监督
新聘用人员一般应在各用人机构所辖的基层信用社(支行)通过一定时期的岗位锻炼,未达到相应年限不允许系统内、外流动。
新聘用人员由用人机构组织签订相应的劳动用工合同,工资待遇按照用人机构有关规定执行,提供当地具有竞争力的薪酬,各类险金缴纳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校方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等材料,并且保证在规定期限内取得毕业证及学位证,方可聘用,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校园招聘工作由各用人机构纪检组织对各环节工作进行监督,同时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