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上半年淮安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简章(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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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2-03-08 10:49 点击: 次 |
通过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要按规定时间到报名确认的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 2012年4月5日9:00—4月7日16:00
网址:淮安人事考试网www.harsks.com
打印中如有问题,请与市人事考试中心(0517-83671403)联系。
(二)笔试
笔试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考试科目:管理岗位为《综合知识(含写作)》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二门;通用类专业技术岗位为《综合知识(含写作)》和《专业基础知识》二门;工勤技能岗位为《机电基础知识》一门。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
笔试时间: 2012年4月8日
上午 9:00—11:30《综合知识(含写作)》
下午 14:00—15:3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4:00—16:00《专业基础知识》《机电基础知识》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三)资格复审与面试
笔试结束后,管理岗位按照《综合基础知识(含写作)》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各占50%的比例以百分制合成笔试总成绩;通用类专业技术岗位按照《综合基础知识(含写作)》和《专业基础知识》各占50%的比例以百分制合成笔试总成绩;工勤技能岗位《机电基础知识》成绩即为笔试总成绩。各岗位均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及岗位招聘计划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对拟参加面试人选资格进行复审。资格复审通过的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足3:1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进入面试。
资格复审时,考生应如实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材料。应聘人员须交验的材料有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学位证书、户口簿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等(按政策性安置条件报考人员须提供相关证明)。进入面试人员为在职人员的,须在资格复审时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经审查,对不能按上述要求按时提供有效证件原件的、网上提供虚假信息的、以及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应聘同一岗位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面试前,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淮安党建网、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淮安人事考试网公布。资格复审通过的考生需缴纳面试费100元/人。
面试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60分及以上为合格。
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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