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依法推进我市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工作,建立健全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全国工商联印发的《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专业人员选任管理办法(试行)》、市人民检察院、市工商联等13家单位联合印发的《关于建立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的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拟组建扬州市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专业人员名录库。现向全市公开选任第一批专业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任名额
本次拟选任专业人员50人以上。
二、选任对象
相关领域专业人员,包括律师、注册会计师、税务师、企业合规领域专家学者、有关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团体的专业人员,以及生态环境、税务、市场监督管理、应急管理等行政机关中具有专业知识的人员。
三、选任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
(二)具有良好道德品质和职业操守;
(三)持有本行业执业资格证书,从事本行业工作满三年;
(四)工作业绩突出,近三年考核等次为称职以上;
(五)熟悉企业运行管理或者具备相应专业知识;
(六)近三年未受过与执业行为有关的行政处罚或者行业惩戒;
(七)无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公职或者开除党籍等情形;
(八)无其他不适宜履职的情形。
四、报名要求
(一)报名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5月5日止。
(二)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采用所在单位、组织推荐及个人申报相结合的方式。
(三)报名材料:
报名材料可通过邮寄或电子邮件方式提交,应包括以下内容:
1.填写完整的《扬州市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专业人员名录库入库申请表》(点击下载)及已签字盖章的扫描件;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及相关行业资格证书、执业证书、职称等复印件或扫描件;
3.有代表性的论文、专著、获奖及相关专业荣誉证书等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
上述材料中纸质材料需提供一式两份,可寄送至:扬州市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联系电话0514-80590032、87859541,或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邮箱504639080@qq.com。
五、选任程序
(一)审核考察。由第三方机制管委会对申请人员进行审核考察,在考察时应综合考虑申请人员的执业(工作)时间、政治素质、工作业绩、研究成果、表彰奖励,以及所在单位的资质条件、人员规模、所获奖励、行业影响力等情况。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考虑担任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团体职务的人选。
(二)拟任公示。第三方机制管委会通过在有关媒体、网站发布公示通知等形式,向社会公示专业人员名录库拟入选名单。公示期内,对拟入选名单有异议的,由第三方机制管委会进行调查核实。
(三)确定人选。公示期满后无异议或经审查异议不成立的,第三方机制管委会作出入选决定,颁发聘书,向社会公布专业人员名录库人员名单,供社会查询。
(四)专业人员任职期限为三年,期满后经第三方机制管委会审核可以续任。
扬州市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
监督评估机制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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