射阳县港区口岸服务有限公司系国有企业,主要统筹协调涉及口岸开放的各项服务工作。为更好的选拔适岗人才,经批准,射阳县港区口岸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县口岸服务公司)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职位及名额
海关协管员 1名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品行端正,勤奋敬业,廉洁奉公,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政策理论水平和身体条件,无残疾;
(三)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45周岁及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大专及以上学历,公共卫生类、医学类专业;服从二次调配;
(四)需具备核酸采样(鼻咽拭子和口咽拭子)技能,具备采集静脉血和末梢血技能,熟练穿脱防护服;护理专业优先;
(五)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不得报考;曾因违反协管员管理规定被解聘的不得报考;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不得报考。
(六)相关专业要求参考《江苏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三、报 名
(一)报名时间、方式、地点
1.报名时间:2022年5月16日至2022年5月18日。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江苏射阳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西二楼射阳县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办公室(射阳县幸福大道3号)。
(二)报名材料及资格审查
1.报名材料
报考者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
(2)下载并填写附件一:《射阳县港区口岸服务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和附件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考生承诺书》;
(3)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岗位任职所需要的相关证件等材料在现场报名审核时必须提供原件。
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名人员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在任何环节,凡发现报考者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
(三)其他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设1:2开考比例,如未达到开考比例,核销岗位招聘计划;
2.本次公开招聘参照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政策的复函》(苏价费函〔2007〕146号)规定,收取报考人员笔试费每人100元(报名日期截止后,因个人原因不能参加考试的不予退费);
3.所有岗位要求首聘服务期限不少于3年;
4.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委托射阳县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组织实施。
四、考试方式、科目和总成绩计算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
(一)笔试(总分100分)
1.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
2.笔试时间:见准考证。
3.准考证领取时间:2022年5月20日下午3:00-5:00。 4.准考证领取地点:射阳县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办公室。
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于考试当天进入考点时,应主动向工作人员出示“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并配合检测体温和扫描场所码。“健康码”为绿码、行程卡无异常且经现场测量体温<37.3℃,无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异常症状的人员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二)面 试
1.面试人选确定: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数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含末位同分者),人数不足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内容: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总分100分,设60分合格线,主要考察应聘者的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情况,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3.面试时间:具体时间以招聘部门通知为准,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考生作为自动放弃处理,取消考试资格。
参加面试人员,请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部门及时通知到本人,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总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按40%、面试成绩按60%比例计入最终的总成绩,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五、体检、考察、公示、聘用
(一)体 检
1.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时,取笔试成绩得分高者参加体检;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时,取岗位要求优先条件人员参加体检,仍相同时加试决出名次(加试时间、方式另行通知)。
2.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自理。
(二)考 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县口岸服务公司组织考察,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考察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标准执行。
因个人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该岗位的考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成绩相同取舍办法同前)。
(三)公 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射阳县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四)聘 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县口岸服务公司为其办理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劳动合同。
新聘用人员在上岗前自行解除与原单位的劳动关系。
六、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实行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考核内容主要为核酸采样(鼻咽拭子和口咽拭子)、静脉血和末梢血采集、防护服穿脱等。试用期工资不低于省定我县最低工资标准,试用期结束后,工资待遇参照公司同类型人员。
七、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515-89291320(县口岸服务公司)
咨询电话:0515-69222866(县人力资源公司)
八、招聘工作监督
参与考试聘用工作人员的回避参照《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盐人社[2010]252号)执行,县纪委派驻县人社纪检组、县纪委监委第九派驻纪检监察组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515-82312222(县纪委派驻县人社纪检组)
监督电话:0515- 89286420(县纪委监委第九派驻纪检监察组)
附件一:《射阳县港区口岸服务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xls
附件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考生承诺书》.doc
射阳县港区口岸服务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