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消防救援支队工作需要,经研究,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90名专职消防员(编外),具体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择优聘用。
二、招聘范围
以宿迁市户籍适龄人员(含县区)为主,特别优秀的可放宽户籍范围。
三、招聘人数及岗位:
具体见下表
四、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忠于祖国、热爱人民。
2、政治素质高,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热爱消防事业,能够适应24小时执勤战备需要。
3、身体条件: 1.7米以上,身体健康,五官端正,举止大方,谈吐清晰,无口吃、重听、色盲和其它传染性疾病,双眼裸眼视力4.5以上或矫正视力5.0以上,无残疾,身体、心理素质好。
4、战斗员、驾驶员需具有高中文化以上。从事过A、B证车辆驾驶,能够熟练驾驶A、B证车辆,并取得A、B证驾照的人员方可报名驾驶员岗位。通信员岗位需具有大专文化(含)以上文化水平,能够熟练使用相关办公软件,具有一定的文笔功底优先录用。
5、年龄在18至30周岁之间。
6、退役军人、曾在消防部门基层有相关岗位工作经验,可适当放宽年龄,驾驶员岗位可放宽至35周岁。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治安、刑事处罚的;
(2)有犯罪嫌疑或违法劣迹尚未查清的;
(3)在党纪政纪处分期内的;
(4)有其他不良行为,不宜从事所聘岗位工作的。
五、招聘程序和报名本次招聘由支队专职管理办公室组织,按照公布招聘事项、报名和资格审核、笔试、面试、政审、体检、考察与公示、聘用等步骤实施。
(一)报名方法:此次招聘实行现场报名的形式,对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发放《公开招聘专职消防员登记表》,办理报名手续。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近期免冠2寸彩照3张;
2、身份证、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退伍证、其他相关技能、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
(二)宿迁市区报名地点:
宿迁市宿城区富康大道2188号消防救援支队
市本级联系电话:0527-80909109联系人:张欢
宿迁市各县区报名地点:
宿迁市沭阳县苏州东路119号沭阳县消防救援大队
联系电话:18136303338 联系人:张瑞。
宿迁市泗阳县解放北路8号泗阳县消防救援大队
联系电话:15161211172 联系人:陆地。
(三)报名时间:2022年7月15日9时-8月1日18时。
(工作日: 上午9:00—11:30,下午14:30—18:00)
六、考试考核
考试考核前组织资格审核,资格审核工作由支队专职管理办公室负责。资格审核不合格的,不得进入考试考核程序。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按照通知时间参加考试考核,具体由专职管理办公室统一组织。
(一)体能测试
科目为1500米跑(10分钟及以内记为及格)、100米跑(17秒以内为及格)、仰卧起坐(2分钟30个以上及格),占考核总成绩40%。体能测试全部及格的人员参加理论考试、资格复审和面试。
(二)笔试
考核内容为时政理论和基础消防知识,占考核总成绩30%。
(三)面试
理论考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计划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入围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足2:1的,按实际进入人数参加面试。面试内容为个人基本情况、从业经历等,占考核总成绩30%。
(四)政审
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政审人员,政审工作由消防救援支队组织,通过政审人员,根据个人总成绩依次递补,进入体格检查程序。
七、体格检查
根据参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录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体检标准参照《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的要求实施,参考人员不得有纹身、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依次递补。体检对象按通知要求,统一集中到相关医院体检,相关费用自理,具体另行通知。
八、考察与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由支队专职管理办公室组织考察,考察结束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相关网站上公示3天。
九、聘用及待遇
1、经考试考核、体格检查合格后,将按规定办理录用登记备案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建立人事档案。
2、首次签订合同期限两年,试用期1个月。被录用后由支队专职管理办公室组织统一集中培训并考核,参照市消防救援支队现行专职队管理规定实行管理,2年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情况续签劳动合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则解除劳动合同。
3、工资实行按级定酬,量化绩效,逐年增加。
(1)工资待遇标准。培训试用期工资为3000元/月,正式录用后队员月收入约5200元(含个人缴纳五险一金),工资档次逐年递增,通信员、驾驶员享有岗位津贴。
(2)统一为专职消防员缴纳五险(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和公积金,享受年底奖励工资、工会福利等待遇。
(3)工作期间,免费食宿,免费供给备勤服、训练服等被装和生活用品。
(4)试用期结束后每月休息不少于8天,具体调休计划由各用人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所有人员执行24小时执勤备战制度。
(5)为了方便工作和生活,优先录取报考工作所在地和家庭常住地为同一县区的队员,特殊情况除外。
(6)所属单位每年为专职消防员免费体检1次,并建立健康档案,每年免费为专职消防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
(7)入职后从签订合同起,第二年开始享受5天带薪年假,以后根据工龄时长进行相应增加。
(8)年度被评为优秀专职消防员的设立相应奖励、技术培训、入党等待遇。
十、录用报到
经公示后,被录用人员做好参加集中培训的准备工作。
十一、工作提示
(一)招聘工作实行双向选择,欢迎广大符合招聘条件的社会人员、退伍军人及毕业生踊跃报名参选。除体检费由考生自付外,此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请广大应聘人员在报考过程中,注意防范不法分子的诈骗行为,以免上当受骗。
(二)应聘人员向招聘办公室提供的所有材料一经提交后不再退还本人,个人联系方式不得随意变更,因错填、变更等造成无法联系的视为自动弃权。
(三)凡发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考试、考核、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十二、本简章由宿迁市消防救援支队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27-80909118
(工作日: 上午9:00—11:30,下午14:30—18:00)
地址:宿迁市宿城区富康大道2188号宿迁市消防救援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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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招聘专职消防员登记表.docx
宿迁市消防救援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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