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注意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所有信息(包括报名流程、技术要求、电子照片处理要求、微信缴费办法等)均在报名网站公布,供报考人员查询。报考人员如有疑问,还可向招聘主管部门及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咨询。
(2)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和相关要求,按公告和岗位要求以及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在招聘全过程对自己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全责。同时上传报考者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高320×宽240像素)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50Kb以下。
(3)招聘主管部门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或因其他原因造成不符合岗位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人员笔试、面试或聘用等资格。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可在规定时间内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4)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报考人员报考时,须符合《岗位表》中关于专业的要求。相关专业范围的确定,请执行《靖江市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业参考目录》。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类别要求有差异、但本人认为是相近专业,可向招聘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招聘主管部门在审核所学课程的基础上,对同意添加的,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提出添加专业的申请。经批准后,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在指定网站上发布,报考人员可按正常程序报名,招聘主管部门须及时审核。专业目录添加截止时间为8月9日16:00。凡未提出添加,及招聘主管部门未同意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未批准,最后没有在网上公开添加的专业,不得作为可以报考的专业。
(6)报名结束后,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少于该岗位招聘人数3倍的,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被取消岗位的报名成功人员,可重新登录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名时间为:8月17日9∶00-12∶00。
(7)未进行缴费的报考人员,视为报名未通过。
(8)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减免考试费用。具体办法为:报名时,先行支付;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参加笔试后,凭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或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机构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到靖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办理减免考试费用的手续,退还报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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