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
战斗员岗位、消防车辆驾驶员岗位、通信岗位等从事灭火救援相关工作岗位。
二、岗位任务
从事火灾扑救、抢险救援等工作,履行消防救援人员工作职能,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实行准军事化管理。
三、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个人征信情况良好。
(二)志愿加入政府专职消防救援队伍,自愿服从准现役准军事化管理,具有吃苦耐劳的精神和较强的责任心,有履行岗位职责的工作能力,服从组织安排。
(三)高中同等学历(含)以上文化程度。
(四)男性,身高170cm(含)以上,年龄18周岁以上、26周岁以下。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持有B2以上驾驶证的可以放宽年龄至30周岁。
(五)身体条件适应岗位要求,无残疾、无口吃、无色盲、无纹身,无传染性疾病(肝功能、心电图检查各项指标正常,因消防工作特殊性,不能佩戴框架眼镜或隐性眼镜,双眼单裸视力不低于5.0)。
(六)消防车驾驶员应具备B2以上驾照,能够熟练驾驶大型车辆,无重特大交通事故记录。
(七)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优先录取:
1、原公安消防部队、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转(退)人员,具有2年以上基层灭火救援工作经历的,原工作年限等同折算。
2、地方院校消防、舟艇驾驶、汽修等专业毕业生。
3、退伍军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
4、具有计算机、通信、网络等相关专业学习经历或从业经历的。
(八)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录取: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育、劳动教养或者有吸毒史的。
3、曾因违法违规违纪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曾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6、直系血亲、配偶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7、本人或家庭成员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8、其他不宜从事消防一线灭火救援工作的情形。
(九)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予以辞退:
1、提供虚假材料或者隐瞒有关情况获得招录的。
2、岗前培训考试成绩不合格,经补考仍不合格的。
3、无法胜任本职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岗位仍不能胜任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严重违反队伍管理制度的。
5、因工作失职、行为失范造成严重损失和影响的。
6、依法可以解除合同的其他情形。
(十)防疫要求:
1、人员招录前,须提供“健康码”,向招收单位详细如实报告本人及共同生活人员的身体状况,提供最近7天内活动轨迹、接触人员等情况。
2、应聘人员近期不存在发烧、咳嗽、腹泻、感冒等相关症状,并经医疗机构专业指引核糖核酸检测,确认身体无病症,符合招录条件的。
3、居住小区或区域无涉疫人员的。
4、防疫期间无出入境、高危地区人员接触史、病例接触史和国外旅居史等情况。
5、上述情况如有瞒报、漏报,引起严重后果的,大队将取消应聘资格并移交当地公安机关处理。
四、福利待遇
(一)薪酬待遇按照现行工资制度和管理制度核发,年收入10万左右(包括五险一金、高温补助和年度绩效考核奖等)。试用期发放试用期工资,试用期满后,月工资包含基础工资、工龄工资、级差档差、绩效工资、执勤补助、高危补贴等综合薪资。满足一定工作年限可以通过考核实现等级晋升,等级依次为五级、四级、三级、二级、一级,具体工资标准以入职后核发为准。
(二)安排食宿、被装和日常生活用品发放,标准参照执勤消防站消防员落实。
(三)年休探假按照《苏州高新区政府专职消防队伍管理规定》执行,每周根据队站执勤实力,可请假外出。
五、招聘程序
1、报名方式:采取三种方式进行。①现场报名,现场报名地点为:苏州高新区消防救援大队(苏州高新区科灵路19号)三楼专职队管理办公室,报名时需带好苏州高新区消防救援大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报名表(见附件);②电子邮箱报名,电子邮箱为:2468142134@qq.com,将苏州高新区消防救援大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报名表(见附件)按要求填写后发送至上述邮箱,并标题请注明“XX姓名报考XX岗位专职消防员报名”字样;③邮件报名,将苏州高新区消防救援大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报名表(见附件)邮寄至苏州高新区消防救援大队,收件地址为:苏州高新区科灵路19号苏州高新区消防救援大队,收件人:三楼专职队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 0512-68789080。
2、报名后进行资格初审,初审通过后,报考人员接通知后按要求进行面试。面试通过人员进行现场考核,现场考核内容为徒手3000米跑、单杠引体向上和徒手100米跑。现场考核环节根据疫情防控情况确定时间,凡参加现场考核招录过程的均需携带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后,方可进入现场考核。
3、初考通过后,进行体检。通过初步考核人员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进行体检,体检结果不符合招录要求的,不予录用。
4、体检结束后,确定拟招录人员并开展政治审查,政审合格后招录试用。
5、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间开展入职培训,培训考核不合格,解除劳动合同。
6、此次招录不委托任何单位、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请广大应聘人员在报名过程中注意防范不法分子的诈骗行为,以免上当受骗。
7、报考人员应根据招聘工作安排,及时查阅有关信息。因考生自身原因未能参加下一步招聘工作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8、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纳入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职业荣誉体系,参加各类表彰评选。
9、报名时间:此招聘方案长期有效。现场报名时间为每个工作日9:00至17:00。
六、报名要求
应聘者按照公布的招聘条件和要求,需提供如下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指定地点报名面试(原件供面试时审验):
1、本人身份证和户口本;
2、学历证书,驾驶证;
3、相关特长专业证书;
4、复员、退伍军人相关证明等材料;
5、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和征信证明材料;
6、近期正面免冠红底1寸彩照2张;以上提供的打印或复印件资料均为A4纸规格。对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材料存在虚假的,一经核实,取消资格,后果由报考人员自己承担。
附件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