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后勤服务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事业心强,吃苦耐劳,主动服务意识好,有长期扎根基层、服务群众的理想信念;
4.年龄35周岁以下(1987年8月2日后出生);
5.符合《2022年7月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后勤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附后)中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6.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7.符合招聘简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技能测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考试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2年8月3日—2022年8月7日。
(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
2.报名地址及联系方式
报名地址:扬州市兴业劳务派遣有限公司。(邗江中路119号,扬州国际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一期316办公室)
联系人:毛女士,电话:0514-87954709。
张女士,电话:0514-80979888。
3.报名程序
报名人员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提供学信网网站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近期免冠2寸彩色照片2张。报名现场填写《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后勤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报名。
4.报名注意事项
报名前,请务必认真阅读本简章及岗位要求,弄清具体规定,遵循相关要求,准确选报岗位。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并提供相关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乃至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一律参照执行《公务员回避规定(试行)》(中组发【2011】31号)中的回避制度。应聘人员与应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与该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工作岗位。
(二)资格审查
按照公布的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准予参加笔试。开考比例为3:1,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按规定的办法、程序,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此后仍无法开考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相关情况在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官方网站上(http://kfq.yangzhou.gov.cn/)公布。
(三)缴费
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现场缴纳100元报考费用,对因故核减的岗位予以退还报考费用。
(四)笔试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不指定辅导用书。笔试成绩合格线为笔试总分数的50%。
笔试内容:驾驶基础知识。
考生凭本人身份证(有效期内)、笔试准考证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疫情防控
按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须于考前至少7天申领“苏康码”并且每天进行健康申报,考生在考试当天进入考点时应主动向工作人员出示“苏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和笔试通知书上规定的笔试当天报到(集中)时间(以下简称“报到时间”)前48小时内(以采样时间为准,省内外具有相关资质认定的检测机构均可,下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报告、电子报告或苏康码、检测机构APP显示均可,必须含采样时间信息,下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配合检测体温。“苏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绿码,笔试报到时间前48小时内(以采样时间为准,省内外具有相关资质认定的检测机构均可)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报告、电子报告或苏康码、检测机构APP显示均可,必须含采样时间信息)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且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考生方可进入考场。
(四)技能测试
笔试结束后,按照招聘计划数3倍的比例(不足该比例的以实际人数为准),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技能测试人选。
技能测试分驾驶技能测试和计算机操作技能测试。01岗位参加驾驶技能测试,驾驶技能测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60分。02岗位参加计算机操作技能测试,计算机操作技能测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60分。技能测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参加技能测试的人员,按其笔试成绩占50%、技能测试成绩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合成总成绩。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有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则以技能测试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工作由扬州市兴业劳务派遣有限公司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六)考察与公示
对体检合格人员,招聘单位组织考察,考察合格后,在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官方网站上(http://kfq.yangzhou.gov.cn/)上进行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
三、聘用管理及待遇
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按照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实行试用期,按期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保保险及公积金。享受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后勤服务中心相关待遇。
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服务期内离职或被解聘需支付违约金,未满最低服务期离职或离岗的失信行为,将记入个人档案。
四、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并由扬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开发区办事处全程参与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514—80979890。
五、本简章由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后勤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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