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2年扬州市广陵区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要求,现将报考资格复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人员范围
经报名初审合格的应聘人员(名单见附件1)。
二、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2年8月18日(上午9:00-12:00)
地点:扬州市广陵区行政服务中心1640室(扬州市文昌东路12号12栋16楼)
三、资格复审考生应提供的材料
(一)提供材料内容。
1、所有考生提供与网上报名上传电子照片相一致的1寸彩照2张。
2、2022年毕业且已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考生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并现场签署考生未就业承诺书;普通高校2022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等。资格复审时未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普通高校2022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2年12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报考2022年毕业生岗位的2020、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当年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空白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档案托管部门出具的档案托管证明(包含未就业证明),并现场签署考生未就业承诺书。
其他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
3、在职人员、2022年毕业的定向生和委培生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材料,前述同意报考材料提供确有困难的,最迟必须在领取体检通知书时提供。如在上述规定的时限内不能提交的,视为该考生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4、留学回国人员、赴台陆生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材料。国(境)外2022年同期毕业人员,须于2022年12月31日前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5、报考条件中有其他要求的(如执业资格、专业技术资格等),还须提供对应资质材料。
6、报考条件中有其他要求的或经区卫健部门认定必须提供的,还须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
上述证明材料均要求为原件,并提供复印件2份。
(二)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应聘人员对本人资格复审未予通过有异议的,可当场向广陵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进行陈述、申辩。
(三)考生逾期不参加复审,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四)资格复审通过,根据省、市相关规定收取面试费用100元整。
四、疫情防控要求
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须认真落实防疫要求。资格复审当天入场时,请主动扫“扬城扫码通”,向工作人员出示“苏康码”、行程卡并配合体温检测。“苏康码”为绿码,行程卡无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旅居记录[行程卡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旗)的低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请电话联系我们,联系电话:0514-80826178],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人员方可进入复审区域进行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无呼吸阀的N95口罩,除身份确认环节需摘除口罩以外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
特别提醒:【1】现场对考生进行资格复审,确因特殊原因代审者,还需考生提供本人当天“苏康码”绿码图片、行程卡图片、亲笔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三);【2】考生未按要求提供复审材料而造成无法应试等后果的,责任自负;【3】2022年8月18日12:00前未提供齐全复审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4】身份证、学生证、推荐表、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等原件,现场审核后当即退还,请考生妥善保管;【5】面试时间初定为2022年8月21日,具体的面试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领取《面试通知书》的时间另行通知;【6】资格复审通过人员需及时更新苏康码信息;【7】所有进入资格复审、面试环节的考生,请严格按本通知要求进行资格复审,并及时关注扬州市广陵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页面“公而告之”栏目(http://www.yzglq.gov.cn/zggl/zfxxgk/xxgk.shtml),保持网上报名时所留手机号码的畅通。考生变更网上报名所留手机号码请及时与广陵区卫健委联系(0514-80826178),今后相关招聘信息将通过上述网站发布,因考生手机号码错误导致组织方无法联系的,责任自负。
本招聘为长期招聘,已开展资格复审的招聘岗位不再接受报名,未招满的岗位继续接受报名,报名截止时间可至2022年12月31日。
附件:
扬州市广陵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