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按照有关规定,扬州拓普人才开发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特制定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品行;
3、取得国家承认的相应的全日制学历证书及学位证书;
4、符合《扬州拓普人才开发有限公司招聘协管人员岗位条件简介表》(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见附件1)中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5、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8月25日至2004年8月31日期间出生);
6、符合招聘简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机关企事业单位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其他考录中有严重违规行为且在禁考期内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二、招聘程序和方法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与面试人选确定、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招聘过程中将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应聘人员须认真遵照执行防疫动态最新要求。合格录用后,与扬州拓普人才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的报名工作通过网络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符合招聘公告中报考条件的应聘者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s://www.qgsydw.com/qgsydwzp/2022/js/08yzwsjds/,按系统提示方法进行报名。
2、报名时间:2022年8月27日9:00至8月31日16:00。逾期不接受报名。
3、报名注意事项:
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和相关要求,按公告和附件1的岗位要求以及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在招聘全过程对自己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全责。同时上传报考者本人以下报名材料:
(1) 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2) 相关资格证书(大学英语六级考试证书、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及以上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甲等及以上证书);
(3) 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正反面;
(4) 相关工作岗位经历证明(单位证明、合同或聘用协议等);
(5) 本人近期的正面免冠电子证件照片,规格为:jpg/jpeg格式,100KB以下。如因照片模糊、不符合规范导致无法参加考试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二)资格初审
1、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即可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对资格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进行陈述申辩,联系电话:0514-87012521。
2、资格初审工作由扬州拓普人才开发有限公司负责。报名期间,依据网上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说明理由;对填报材料不全或须报考人员补充说明的事项,应注明缺失或须补充的内容。报考人员须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与完整性负责。凡因未按要求提供相应的材料导致未通过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或录用资格,并记录在案。如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成功人数达不到1:3比例,则核减岗位招聘人数。
3、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请于2022年9月2日9:00后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s://www.qgsydw.com/qgsydwzp/2022/js/08yzwsjds/下载、打印准考证。应聘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打印准考证,否则不得参加笔试。打印中如有问题,请在工作日(9:00-12:00,13:00-17:00)咨询技术电话400-838-9296。
(三)笔试
1、笔试内容:卫生事业管理学(人民卫生出版社出版)+公共基础知识,采用百分制计分,其中卫生事业管理学题目占比为70%。
2、笔试日期和地点: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考生应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及有关要求参加笔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身份证必须与报名时所使用的身份证姓名、公民身份号码相一致,否则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四)资格复审与面试人选确定
扬州拓普人才开发有限公司负责对考生进行资格复审。面试前,按招聘岗位计划数5倍的比例(不足该比例的以实际人数为准),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的人选(含同分并列者)。参加资格复审者凭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及招聘公告中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前往指定地点办理资格复审。复审合格后,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因复审不合格等出现缺额时,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复审人选(含同分并列者)。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在扬州人才市场网站公布,面试人选公布后不再递补。
(五)面试
结构化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考生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否则不得进入体检环节。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本次面试不指定复习教材(辅导用书),也不指定任何机构组织考前培训。
(六)体检
符合上述“(五)面试”有关最低合格标准的人员:
按其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合成总成绩。
根据入围考生考试总成绩,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有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面试成绩仍然相同,则另行增加面试并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规定执行。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的考察工作由扬州拓普人才开发有限公司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出现计划缺额时,均按该岗位入围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公示
考察结束后,将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扬州人才市场网站进行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
(九)聘用管理与薪酬待遇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对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办理有关聘用手续,由扬州拓普人才开发有限公司与之签订劳务派遣合同,相关待遇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如与原单位涉及劳动纠纷,由本人负责处理。
三、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本公告由扬州拓普人才开发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0514-87012521。
监督举报电话:0514-87158591。
四、疫情防控要求
为确保笔试工作安全顺利进行,根据扬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请参加考试的考生注意以下事项:
1、入境人员、密切接触者、密接的密接和笔试前有中、高风险区旅居史人员,应严格按照扬州市最新防控政策要求,分类落实健康管理措施。
2、笔试当天须携带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出示笔试前48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以采样时间为准)、“行程卡”无异常和“苏康码”绿码,现场测量体温<37.3℃,无干咳等可疑症状,方可入场参加考试。其中:笔试前7天内有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旗)的低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须在考点入口主动报告,签填疫情防控承诺书,并提供本人笔试前72小时内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以采样时间为准,2次核酸检测时间须间隔24小时,最近一次应为考试前24小时内)。经现场防疫人员评估后方可进入考点。
3、如开考前考生旅居地发生本土疫情,将参照扬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最新要求落实相关措施。请考生提前做好应试准备,随时关注《扬州市出行防疫政策措施》变化,外地来(返)扬考生应在抵扬前向所在社区(村)和单位(所住宾馆)报备,或通过登录“扬城E健行”小程序进行自主申报,抵扬后自觉配合落实相应健康管理措施。
扬州拓普人才开发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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