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求,经研究决定,二甲镇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工作认真负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有责任心,服从组织分配。
2.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有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或正在处分期间的;
(4)有其他不良行为,不宜从事所聘岗位工作的。
4.应届毕业生,凭所在学校就业生推荐表报名。
5.报考人员户籍在二甲镇或在二甲镇长期居住(①本人户籍在本镇;②本人、配偶、父母在本镇有商品房;③配偶、父母系本镇户籍)并提供相应证明资料。
二、招聘岗位程序
招聘岗位及相关要求详见附件1。招聘工作按照个人报名、资格预审、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决定录用等程序进行。
三、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2022年8月31日至9月9日,周六、周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
2.报名地点:通州区二甲镇人民政府217办公室,联系电话86320117。
3.报名方式:凡符合报名条件的对象可下载填写《二甲镇公开招录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现场报名时需提供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常住证明)、毕业证书、学信网学历证明、各类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同时交近期1寸正面免冠照片1张。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警务辅助人员还需进行体能测试。
1.笔试
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能力,考试不指定大纲和教材。应聘人员凭准考证、身份证,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
2.面试
(1)面试采取问答形式,主要测试应聘者的认知、计划、协调、应变及语言表达等综合素质和岗位匹配能力,面试按照不少于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具体比例视实际参考人数确定)。
(2)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合格线为60分。
3.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评分标准参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达标标准》执行。体能测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4.总成绩
笔试、面试结束后,除警务辅助人员外人员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50%和50%的权重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总成绩。末位出现同分,取面试高分者。警务辅助人员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体能测试成绩分别按20%、30%、50%的权重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总成绩。末位出现同分,取面试高分者。结果在通州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
五、体检(自费)和考察
1.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考察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相关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2.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根据综合成绩,依次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替补。
六、公示和聘用
1.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通州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2.对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安排到相应岗位工作。
3.拟聘用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办理报到和聘用手续或不服从分配的,取消聘用资格。
4.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所有聘用人员均与劳务派遣机构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即行终止。因工作需要,当年考核合格的人员可续订合同。
5.拟聘用的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因个人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妥当影响入职的,责任自负。
6.待遇: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工资2280元/月,试用期满,经考评合格正式录用后,薪酬待遇按照同类人员现行标准执行。
七、纪律与监督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招考过程接受二甲镇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513-68856512。
本公告由南通市通州区二甲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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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通州区二甲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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