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做好商会管理、服务非公经济发展,托底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商会综合管理、非公经济服务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商会综合管理、非公经济服务等公益性岗位人员2名。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经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
(二)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办公自动化业务能力。
(三)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三、工作职责
主要负责工商联商会管理和非公经济服务相关工作。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办法。报名时需持本人身份证、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同底2寸免冠照片3张,于2022年 9月1日—8月9日(周六、周日除外)上午8:30—11:45,下午14:30—18:00,到金湖县工商联办公室(县行政中心721室)报名,由金湖县工商联对报名者的应聘资格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填写《金湖县招聘公益性岗位商会综合管理、非公经济服务人员报名表》。
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二)考试。
考试采用现场面试的方式,面试时间另行通知。由金湖县工商业联合会组织面试。面试成绩当场通知面试人员,并在金湖县人民政府网政府信息公开版块公示。
(三)考察。
1.按照应聘岗位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及岗位实际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
2.考察对象需提供能够胜任工作的本人体检合格证明和无犯罪记录材料。
3.考察工作由金湖县工商联负责。
(四)公示。
1.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金湖县人民政府网政府信息公开版块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手续。
2.因拟聘用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聘用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3.在公示阶段,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影响正式聘用的或应聘人员明确表示放弃聘用出现缺额的,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依次递补。
五、聘用与管理
(一)劳动合同。试用期1个月,符合岗位要求的,与金湖县工商联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为1年。满一年后,用人单位对其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且用人单位因工作需要继续续聘的,可续签劳动合同,续签合同的期限为一年。合同到期后终止,不再续签的,无经济补偿金。
(二)工资待遇。商会管理、非公经济服务人员工资按最低工资标准执行,缴纳社会保险费,享受单位相关福利待遇。
六、信息公开与咨询
(一)招聘工作全程信息公开,相关信息可在金湖县人民政府网查询
(二)为方便群众咨询,特设立咨询电话:0517-86883443
七、本方案由金湖县工商联负责解释。
点击下载>>>
金湖县工商业联合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