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弘扬司法民主,促进司法公正,保障人民群众广泛、有序参与司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和司法部、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联合发布的《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规定,现就无锡市锡山区2022年度人民陪审员增补选任事项公告如下:
一、增补选任名额
本次增补选任人民陪审员26名,其中通过随机抽选方式选任人民陪审员6名,通过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方式选任人民陪审员20名。
二、增补选任条件
(一)公民担任人民陪审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 年满二十八周岁;
3. 遵纪守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
4.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担任人民陪审员,一般应当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二)下列人员不能担任人民陪审员:
1.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
2. 律师、公证员、仲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3. 其他因职务原因不适宜担任人民陪审员的人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人民陪审员:
1. 受过刑事处罚的;
2. 被开除公职的;
3. 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4. 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5. 因受惩戒被免除人民陪审员职务的;
6. 其他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可能影响司法公信的。
三、增补选任程序
(一)发布增补选任公告
向社会发布增补选任人民陪审员公告,公告期为三十日。
(二)候选人的产生
通过随机抽选,个人申请和所在单位、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人民团体推荐的方式产生人民陪审员候选人。
1.随机抽选。从2018年通过随机抽选和审核程序但未被最终任命人选中抽选,并征得本人同意。
2.个人申请。公民申请担任人民陪审员的,应当按选任公告要求,向区司法局提交身份、学历证明等书面材料,并填写人民陪审员人选自荐表。
3.组织推荐。组织推荐人民陪审员的,需征得公民本人同意后,向区司法局提交被推荐人简历、学历证明等书面材料,并填写人民陪审员人选推荐表。
(三)资格审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和《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对人民陪审员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
(四)确定拟任命人选
从通过资格审查并同意担任人民陪审员的候选人中随机抽选产生拟任命人选26名。
(五)任前公示
向社会公示拟任命人民陪审员名单,公示期不少于五个工作日。
(六)提请任命
经公示确定后的人民陪审员拟任人选,由区法院院长提请区人大常委会任命。
(七)就职宣誓
人民陪审员经区人大常委会任命后,公开进行就职宣誓。
四、报名时间、地点
(一)报名时间
2022年9月8日-2022年10月8日,工作日电话或现场接待时间为上午9:00-11:15,下午14:00-17:00。
(二)报名地点
锡山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东亭街道工行区间路8号)或各基层司法所(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所在司法所,地址见附件1)。
(三)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人民陪审员人选自荐表或人民陪审员人选推荐表一式二份(见附件2、附件3);
2.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一式二份);
3.本人近期1寸彩色蓝底免冠照片2张。
(四)报名表格获取途径
1. 登录锡山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jsxishan.gov.cn/,或锡山发布、锡山区人民法院、锡山司法微信公众号在线下载表格。
2.前往锡山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东亭街道工行区间路8号)或各基层司法所获取表格。
咨询电话: 区法院宣锦虹, 电话:0510—88225869;
区司法局晏才明,电话:0510—88703221,88227195。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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