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盐城市响水工业经济区下属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疫情防控专职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招聘疫情防控专职工作人员10名,其中男性工作人员7名,女性工作人员3名(岗位表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工作负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三)高中及以上学历。
(四)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之后出生),条件特别优秀可适当放宽。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有违法犯罪记录,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被列为失信人员的。
3.其他涉及国家和省市县政策规定不符合应聘到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报名和资格初审
(一)报名方式、时间和地点
1.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2.报名时间:2022年11月28日-12月3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3.报名地点:盐城市响水工业经济区邻里中心221(东)办公室。
4.咨询电话:0515-86789006(联系人:薛老师)。
(二)报名流程及相关说明
报名时进行资格初审,报名人员须提交以下材料:
1.《盐城市响水工业经济区下属公司公开招聘疫情防控专职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请提前从响水县人民政府网站下载填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cjgyhjjq@126.com。
2.本人近期二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请大专以上报名人员务必提前通过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并打印相应学历证书信息,查询结果页须含学历查询二维码。
5.退役军人需提供退役军人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6.中共党员提供党员身份证明。
7.本人不能到现场报名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报名时需提供委托授权书及相关报名材料。
(三)其他事项
1.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报名人员须提供“健康码”、“行程码”,高风险、低风险地区人员须落实相关隔离政策后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报名地点报名。
2.报名人员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3.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报考人员应聘期间须保持通讯畅通,并及时关注响水县人民政府网站的有关通知信息。
5.本次公开招聘参照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政策的复函》(苏价费函〔2007〕146号)规定,收取报考人员考试费每人100元(报名日期截止后,因个人原因不能参加考试的不予退费)。
四、考试
(一)考试形式
考试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
(二)面试(总分100分,60分为合格线)
1.面试时间: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面试。
(三)加分项
退役军人加5分;本科学历加5分,大专学历加3分;中共党员加3分。以上加分项可兼得。
(四)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面试成绩+加分项。
五、体检和考察
1.考试结束后,在考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2.体检参照江苏省录用公务员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无故未在规定时间集中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4.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和政审。
5.因考察、政审、体检不合格等出现岗位缺额时,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六、公示和办理聘用手续
(一)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响水县人民政府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
(二)对公示无异议人员,与园区下属公司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聘用人员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间如违反园区管理制度的,不办理正式聘用合同。
七、福利待遇
被录用人员享受区聘用人员福利待遇。
八、防疫要求
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执行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要求,应聘者须自觉遵守和配合。
九、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盐城市响水工业经济区纪工委全程参与监督。监督电话:0515-85077901。
本公告由盐城市响水工业经济区党政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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