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优化区纪委监委机关干部队伍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江苏省公务员转任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区纪委监委决定面向全区公开转任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职位
区纪委监委机关(含内设机构、派驻<出>机构、巡察机构)拟转任公务员4名。
职位1:一级科员3名(具有纪检监察、政法、财政、审计部门任职经历的优先,需连续较长时间驻点办案,男性)。
职位2:一级科员1名(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具有党建、宣传、文秘等岗位任职经历的优先)。
二、范围和条件
(一)范围
区纪委监委机关转任范围为我区已进行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
(二)条件
1.报考区纪委监委机关职位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素养,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3)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并取得相应学位;
(4)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工作经历,符合在本级机关工作的最低年限,其中新录用的选调生和乡镇(街道)公务员,在乡镇(街道)机关最低服务年限分别为3年和5年;行政执法类、专业技术类公务员应当在相应职位类别工作满5年;没有规定的,须在本单位工作2年以上(以上均含试用期);计算工作经历年限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
(5)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试用期除外);
(6)具有公开转任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任职经历和其他相关条件;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公开转任: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7)转任后可能形成回避关系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实施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
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一般由本人申请并经所在部门(单位)党组(党委)审核同意后报名,根据工作需要,也可征得本人同意后由组织推荐报名。
2.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22年12月9日至12月19日(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报名地点:通州区行政中心主楼7013办公室。
3.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核
所有参加公开转任人员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名时,须按要求如实完整填报报名表。同时,须提供本人近期免冠正面2寸证件照两张,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奖励证书、其他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职位要求的相关工作经历及任职经历证明、历年年度考核情况证明、《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工作成果及发表的文章等材料。
区纪委监委根据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报名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改报职位的,须重新填报报名表。因报名过迟、提供资料不全等原因造成资格审核不通过的,责任自负。提供虚假信息的,取消报名资格。区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复审。
本次公开转任开考比例为1:3。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经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相应核减或取消转任职位计划。
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将电话通知领取《准考证》。
(二)适岗评价
适岗评价由区纪委监委具体实施,根据人选的工作经历、工作实绩、考核奖惩、教育背景等方面,对人选适岗性进行评价并量化打分,满分为100分。
(三)笔试
笔试由区纪委监委统一组织,不指定考试范围,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
按适岗评价成绩、笔试成绩6:4的比例折算得分,保留两位小数,按照转任计划1:3的比例,在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为准)。主动放弃面试资格的,在同职位人选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面试由区纪委监委统一组织,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考察
按适岗评价和笔试折算得分、面试成绩5:5的比例折算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按照转任计划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差额考察人选(综合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形不成竞争的职位,实行等额考察)。主动放弃资格的,在同职位合格人选中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体检标准和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标准执行,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区纪委监委根据职位要求,对考察人选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政治素质、工作实绩、廉洁自律和群众公认情况。考生自愿放弃转任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由区纪委监委研究决定是否递补。
(六)公示、办理相关手续
区纪委监委根据考察情况集体研究确定拟转任人选。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出现不符合转任条件和其他特殊情况的,由区纪委监委研究决定是否递补。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转任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按照本次公开转任职位中明确的职务职级任职定级。
四、其他事项
1.报名人员应按要求准确填写联系方式,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在转任各环节中,区纪委监委将以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相关事项,在规定时间内未及时回复或到达指定地点的,视为自动放弃。未入围的不再另行通知。
2.报考人员近期应密切关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最新要求以及本人健康状况,严格执行疫情防控相关措施,根据需要及时做好相关准备工作,以免影响参加考试。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调整。
本次转任工作由通州区纪委监委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86545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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