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文件精神,2022年冬季启东市高中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优秀教育人才2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及各岗位招聘条件等详见《2022年冬季启东市教育体育系统公开招聘优秀教育人才岗位简介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岗位简介表》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rsj.nantong.gov.cn)、启东人事人才网(www.qdrcsc.com)、启东教育体育信息网(www.jsqdjyj.com)公告。
二、报考条件
(一)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教育事业,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3.1986年12月至2004年11月期间出生。
4.持有高级中学及以上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暂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须在办理聘用手续后一年内取得,否则予以解聘)。
5.具备《岗位简介表》中其他资格条件。
(1)资格条件中专业要求参照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和《江苏省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专业条件中还包括部分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但确有高等学校开设且有事业单位需要的专业。
(2)资格条件中的“2023年毕业生”,指在2023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3年8月31日。
6.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不得报考情形
1.现役军人或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非2023届毕业生。
2.依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卖淫、嫖娼、吸毒、赌博等违法行为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存在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行政违法和刑事犯罪记录的人员。
4.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籍的;在校学习期间受到处分的;被开除公职的;因虐待、性骚扰、体罚或侮辱学生等情形被解聘的;受党纪政纪处分后不满3年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国(境)外留学毕业但截至报名前未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人员。
6.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报名
(一)报名方式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启东教育体育信息网(www.jsqdjyj.com)。
(二)报名程序
1.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22年12月19日09:00~2022年12月21日16:00。
(1)照片要求: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电子证件照(120×160像素,jpg格式,大小不超过30KB)。
(2)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应仔细阅读“网上报名诚信协议”,并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提交报名材料(所填信息应与本人所持有效证件、证明材料等保持一致)。
(3)应聘人员须诚信应聘,不弄虚作假、不违规违纪,须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者,一经查实,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取消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资格初审时间:2022年12月19日09:00~2022年12月22日16:00。
(1)启东市教育体育局根据应聘人员填写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对应聘人员填报的信息有疑义的,可要求其完善补充,也可要求其提交有关佐证材料。对不符合报考条件而未通过资格初审的,注明不通过原因并退回。
(2)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从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启东市教育体育局陈述申辩,联系电话:0513-80923706、0513-80923711。陈述申辩时间:2022年12月19日09:00~2022年12月23日16:00。
(3)对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22年12月19日09:00~2022年12月24日16:00。
(4)资格未初审或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报名时间截止后或资格初审通过后,均不得更改报名信息。
3.缴费确认时间:2022年12月19日09:00~2022年12月25日16:00。
初审通过后进行缴费确认(报名费100元。应聘人员须使用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费用)。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视为报名成功。
4.招聘岗位变更和改报名
(1)报考同一岗位的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达到规定开考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则相应核减该岗位的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核减或取消岗位情况将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启东人事人才网、启东教育体育信息网公告。
(2)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符合其他岗位报考条件的,由启东市教育体育局负责通知改报名,改报名时间:2022年12月26日9:00~11:00。逾期未改报或改报不成功的,统一办理退费手续。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和报名表
打印时间2022年12月27日9:00起,经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请登陆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和报名表。
(四)考试费
根据南通市物价局、财政局《关于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政策的通知》(通价费〔2008〕52号)精神,对按规定参加面试的考生收取面试费100元/人。体检费按实收取。
四、招聘考试
招聘由资格复审和面试组成,考试由启东市教育体育局组织实施,启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指导。考试不指定大纲和教材,也不组织或委托、授权任何机构开展任何形式的培训辅导。
(一)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对象。报名成功人员参加资格复审。
2.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应携带报名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合格人员领取《面试通知书》。
3.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1)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准考证。
(2)《2022年冬季启东市教育体育系统公开招聘优秀教育人才报名表》(报名系统内打印,另附本人近期二寸免冠正面彩照1张),《应聘人员疫情防控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详见附件3)。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截至资格复审尚未取得证书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可提供本人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复印件及就业意向协议书)。
(4)教师资格证原件、复印件及验证报告(中国教师资格网查询,网址为:http://www.jszg.edu.cn/)。暂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须在办理聘用手续后一年内取得,否则予以解聘。
(5)《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上打印,网址为:http://www.chsi.com.cn)。
(6)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留学回国人员须出示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岗位需要的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资格复审时本人不能到现场的,可委托他人代为现场资格复审。被委托人除提供委托人的报名材料外,还需提供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当场向负责资格复审的部门陈述申辩。资格复审结束后,不再受理。
(二)面试
1.面试对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考生带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和身份证参加面试。
2.面试时间、地点。面试时间、地点和要求详见《面试通知书》。如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需要调整考试时间的,将提前在启东教育体育信息网公告,并通过短信予以告知,请报名成功者及时关注。
3.面试内容及成绩。面试内容详见《面试通知书》,主要考核考生的教育教学综合能力。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计算成绩时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下同。
五、体检和考察
1.体检。体检由启东市教育体育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从面试合格者中,根据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按招聘岗位招聘人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对象(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出现同分,则进行加试,取加试成绩高分者)。面试成绩、体检人员名单,在启东人事人才网、启东教育体育信息网公告。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启东市教育体育局收取应聘人员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原件(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收取《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及就业意向协议书原件),并明确考察相关要求。
2.考察。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根据《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等文件规定和应聘岗位的资格条件开展考察工作。考察侧重于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水平等。考察工作由启东市教育体育局组织实施,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名单。
六、公示、择校、聘用和递补
(一)公示。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启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启东人事人才网、启东教育体育信息网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代码、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招聘考试的成绩、排名等。
(二)择校。公示后确定的拟聘用人员,由启东市教育体育局统一组织同一岗位有两个及以上招聘单位的拟聘用人员择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按招聘岗位依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面试成绩出现同分,则进行加试,加试成绩高者在前),由考生依次自主选择单位。未按时参与或未选择聘用学校者,视作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三)聘用。择校结束后,由启东市教育体育局报送拟聘人员名单至启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并由用人单位根据核发的聘用人员通知书,于2023年8月31日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拟聘人员须提供本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岗位需要的教师资格证等材料办结聘用手续。在规定时间未能提供相应证书及材料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已经与有关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规定自行负责解决。
拟聘人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首次聘期3年,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拟聘用人员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四)递补。本次招聘各阶段均不实行递补。
七、纪律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应聘或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纪律监督:0513-80923812(启东市纪委、启东市监委派驻第十纪检监察组)。
八、政策咨询
本《公告》由启东市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0513-80923706(启东市教育体育局)。
九、防疫注意事项
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安排,需要考生现场参与的公开招聘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相关活动,以下统称“考试”。
1.考生要注意科学防疫,做好个人防护。考试疫情防控措施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请考生及时登陆“http://www.js.gov.cn/col/col83410/index.html”查询、关注“南通市出行防疫政策措施”,了解相关政策信息,并遵照执行。需住宿的考生,须选择卫生条件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住宿场所,确保住宿和饮食安全。
2.考生须于考试前7天自行下载、打印《应聘人员疫情防控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含《体温自我监测登记表》),每日自行测量体温,按要求认真、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在参加考试时交工作人员。未按要求提供《应聘人员疫情防控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的,不得参加考试。
3.所有考生应持有48小时内(指进入考点与核酸采样相距时间,下同)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纸质或电子报告)。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考生,须凭考前48小时内2次核酸检测阴性报告(间隔24小时),报考点疫情防控组研判。
4.考生须提前规划好出行时间和路线,留足赴考时间。赴考途中做好个人防护,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须全程佩戴口罩(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或无呼吸阀N95口罩,下同),可佩戴一次性手套,并做好手部卫生。送考人员不得在考点门口聚集。
5.考生进入考点时应佩戴口罩,但不得因佩戴口罩影响身份识别。考生进入考点时须主动出示身份证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接受体温测量和“健康码”查验。“健康码”为绿色,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在48小时内,体温测量<37.3℃的,方可进入考点。
6.考生应配合考点做好各项疫情防控工作,如遇突发情况须听从考点工作人员安排。考生在考试期间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应立即向考点工作人员报告,并服从考点应急处置安排。
7.考生应自觉做好身体健康监测,凡有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在考试疫情防控中拒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的,以及其他违反防疫要求情形的,将被取消考试资格,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8.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招聘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如有调整将及时在启东教育体育信息网发布相关通知公告,请报考者注意关注网上通知并给予理解、支持和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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