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盐城经开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需要,为加快提升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拟面向社会公开选调基层医疗机构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
选调岗位详见《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选调基层医疗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选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热爱卫生事业,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3、具有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和工作能力;
4、现为全额拨款或差额补贴医疗机构在职在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具备《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身心健康。
三、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12月28日—2023年1月5日。
2、报名方式:采取电子邮件方式报名,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须填写《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选调基层医疗机构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附件2),在报名时间内,将《报名表》,身份证、学历证书、相关从业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及所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yr8185261@163.com。联系人:王女士,联系电话:68821809。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2)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3)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资格审核
按照有关资格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数须达到拟选调岗位人数3:1比例,如报考人数不足,核减直至取消相应岗位的选调计划。报考人员须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报考人员须保持通讯畅通,如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联系,相关后果由考生负责。
五、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笔试、面试分值均为100分,设60分合格线。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选调岗位拟聘用人数,在笔试合格者中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足1:3的按照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考生的总成绩。
考试内容以拟任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能力为主,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察与体检
每个岗位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根据选调岗位拟聘用人数1:1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与体检环节人选,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和要求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七、公示及录用
因考察、体检不合格、考生放弃等原因出现空缺,则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通过考察和体检的拟录用人员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对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有关聘用手续,首聘服务期为5年。人员一经选调后即按照选调单位人员性质和岗位聘用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八、纪律监督
本次选调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标准和程序,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0515—68821612(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纪工委监察工委)。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