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2023泰州市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和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法院司法警察职位体能测评公告可知,此次苏州市招录公务员资格复审需要提交的材料:
1.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学生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与用人单位已签约的考生,提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须有用人单位盖章),委培、定向的毕业生还须提供委培、定向单位及所在学校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外省生源的师范类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学校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2.社会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学历(学位)证等相关证件。
3.报考定向招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职位代码90—96)的志愿者或以志愿者身份报考其他职位的,还须提供国家或者省项目管理办公室制发的志愿服务证、所服务县(市、区)项目管理办公室证明或者《志愿者服务鉴定书》。
以原大学村官身份报考定向招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职位代码90—96)或以原大学生村官身份报考其他职位的,还须提供省、市党委组织部门选聘大学生村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相关证明,该证明须由原大学生村官任职所在县(市、区)组织部门审核认定并出具。
以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报考定向招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职位代码90—96),须提供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且为江苏省户籍或生源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的相关证明。
4.报考定向招录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职位(职位代码60-69)的考生,还须提供符合职位要求的研究生学历(学位)证明或本科学历(学位)证明和江苏生源证明。
5.取得国(境)外学位的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材料。
6.军队转业干部、复员退伍军人还应提供安置地的户籍证明或者身份证,以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身份报考的还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退役证、县级以上退役安置主管部门的相关证明。
7.具有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双学士学位的报考人员,以第二学位证书(须普通高等学历)专业报考的,须提供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并能在相关认证网站核验的第二学位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8.定向考录残疾人职位(职位代码80)的报考人员,还须提供泰州市户籍或生源证明,以及符合职位要求残疾类别、等级的残联核发的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9.定向考录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职位(职位代码98)的报考人员,还须提供所在乡镇(街道、园区)党(工)委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及任职证明,同时由所在辖市(区)委组织部门审核认定。
10.报考特警职位的还须提供部队团级以上机关政治部门出具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和武警部队特战(特勤、反恐)分队特战岗位的复员士官或退役士兵身份证明材料。
11.报考职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均须符合相关规定的时间要求,否则视为不符合资格条件。
上述证件和材料须现场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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