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残疾人联合会党组《关于印发省残联非在编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苏残党组〔2019〕57号)精神,结合江苏省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中心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在编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招聘非在编人员3名,分别是助听器验配师1名,假肢、矫形器制作技师1名,办公室文员1名。
二、报考条件及要求
1.年龄要求:20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2.学历要求: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3.专业及能力要求:
①助听器验配师岗:听力与言语康复、言语听觉科学、言语听觉康复技术及特殊教育等相关专业。具有一定的助听器调机技能。
②假肢、矫形器制作技师岗:康复辅具相关专业,假肢矫形器技术方向或足部矫形方向专业优先。具有独立完成上下肢假肢、脊柱、足部矫形器装配能力。熟悉假肢或足部矫形器CAD/CAM技术、能适应长期出差、具有C1以上驾照者可优先考虑。
③办公室文员岗:管理类、法学类等文科专业。有较强的沟通能力和解决问题能力,工作积极主动,具有服务意识,有一定的文字水平和办公软件操作能力。
4.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热爱残疾人辅具事业,具备良好道德品行和身体条件。
5.具有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或者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者,可适当放宽年龄、学历要求。
三、薪酬待遇
签订劳动合同,单位负责缴纳五险一金,薪酬待遇面谈。
四、应聘报名
(一)报名时间、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资料和照片上传均通过网络进行。报名邮箱:516566316@qq.com。
报名、资料和照片上传时间:2023年2月6日9:00—2月17日16: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如实提交报名信息和照片后,48小时内招聘方通过回复邮件和电话方式告知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
2.通过初审的人员,即视为报名成功。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报名信息,相关证书、证明材料扫描成PDF文档,与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发送至报名邮箱。省残疾人联合会将根据本公告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报名人员在网上报名、照片上传中如有问题,请与招聘小组联系,联系电话:025-86993121。
五、资格审查
(一)资格初审
招聘小组在网上对应聘人员填写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并在报名48小时内提出审核意见并反馈给应聘人员。
(二)资格复审
应聘者在笔试、面试及实务操作考试时,应持报名时提交的证书或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接受复审,主要包括: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以及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发表论文、研究课题及工作经历证明等相关材料。
六、招聘考试
本次招聘分笔试、面试、实务操作部分,由省残疾人联合会组织实施。其中笔试总分30分,面试总分为30分,实务操作总分为40分,按三项相加总分高低择优录取;如出现总成绩相同,则加试确定。
笔试、面试、实务操作考试时间待通知;考试地点为南京市秦淮区丰富路53号。
七、体检和考察
通过考试拟录入人员将进行体检(体检时间另行通知)、考察。体检、考察工作由省残疾人联合会按有关标准组织实施。
八、聘用办法
对于考核确定的人选在省残联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结束无异议,通过体检后,由省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中心安排签订合同事项。
九、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并接受纪检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监督电话:025-89661728
本招聘公告由江苏省残疾人联合会人事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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