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根据2023年全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统一部署,我县将于近期组织开展资格复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参加对象
在招考职位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职位,按实有笔试合格人员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其中,公安、法院人民警察招考职位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体能测评须合格。
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时间:2023年2月14至2月1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每个职位具体复审时间详见QQ群文件:《响水县2023年公务员考录资格复审时间安排表》。
地点:中共响水县委老干部局(江苏省盐城市响水县双园路586号)
三、资格复审方式
现场审核。资格复审原则上须本人到现场参加,复审材料需考生现场签字,如本人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需由本人书面授权,由被委托人携带考生本人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书以及资格复审所需材料代审。
提醒:在资格复审通知规定时间内,考生无特殊情况,逾期不参加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四、资格复审需提供的相关材料
请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根据自身及报考岗位的要求,提供相应材料,其中:
1、职位代码01-09,非定向岗位(附件1-1);
2、职位代码60-69,定向招录2023应届生岗位(附件1-2);
3、职位代码90-96,定向招录服务基层项目岗位(附件1-3);
4、职位代码70-79,定向招录法检助理岗位(附件1-4)。
相关材料目录及模板请在QQ群文件中下载。
五、其他注意事项
1、考生须确认符合2023年度省、市考录公告、指南等考录政策文件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并诚信做好资格复审各项准备;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关材料至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报考者因个人原因放弃资格复审,须于2023年2月20日前提供《关于放弃2023年度江苏省公务员招录面试资格的申请》。
2、资格复审时所提供的证件和材料必须齐全、真实、有效,且与本人网上报名时所填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信息相一致。如未按期提供齐全、真实、有效的证件、证明及相关材料信息或弄虚作假的,取消面试资格。
3、考生除身份核验,应全程佩戴医用口罩或无呼吸阀的N95口罩,并做好个人防护。
4、如因特殊情况,对资格复审相关工作的时间、地点、方式作出调整,请考生理解、支持与配合。
5、请考生务必保持报名电话的通讯畅通,及时接收掌握招录机关发送的有关信息和通知,并按规定要求及时回复招录机关,因考生个人原因导致招录机关无法及时与之取得联系的,造成的相关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政策咨询电话:0515-868897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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